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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发布2023年1号林长令!

来源:今日平江 2023-11-0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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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守护平江458万亩林业森草湿资源,11月6日,县委书记、县长共同签发平江县2023年第1号林长令《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令》,全县各级林长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决策部署,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全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绘就生态文明建设新画卷,为挺进全省县域经济十强提供绿色支撑。

  林长令要求

  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健全责任体系,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全域覆盖的防火责任体系;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基础能力提升两年行动,科学建设林火阻隔系统与森林消防蓄水池;加强乡村两级森林防灭火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五类”人员管控和70岁以上的老人监护责任及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坟场管护责任;建立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台账,加强联防联控,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完善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要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全力推进枯死木清理工作,各疫点乡镇(街道)、林场要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主干公路两旁可视范围内的枯死木清理工作,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枯死木山下无害处理;进一步强化疫木监管,严格流通领域松木检疫检查,严禁疫木出县,切实加强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调入复检;加强对涉木企业开展常规检查监管;禁止疫区居民采伐松木做薪柴,发现群众房前屋后有松柴、松木及其制品的,要及时进行清理销毁。

  要加强自然保护的监督管理。加快建设自然保护地监测体系,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各属地乡镇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加强日常监测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各相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严肃查处违法破坏行为,切实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的准入审查,规范建设项目准入管控,严格把关自然保护地用地、环境影响,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各级林长要将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推动林长制有机结合,压实生态护林员巡护责任,组织开展巡护、值守、清网、清夹和清除毒饵等行动,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县公安、林业、网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针对非法猎捕(采集)、出售、购买、利用、食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全链条排查,重点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要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护。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使用林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督查等涉林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要完善林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健全“一长四员一队”网格化源头管护体系,严格落实林长会议、林长巡林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作用,优化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林长制工作站(林业站)建设,推行林长制工作站与林业站一体化运行。切实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通报、述职、约谈等制度,对不担当、不作为导致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