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城管”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发展阶段,县城管局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融入为民管城、城管为民各方面和全过程。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筑牢法治思想根基。注重“头脑武装”。在局党组带领下,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中之重,通过个人自学、辅导培训、交流探讨等多种形式,实现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职工全员学。发挥“头雁效应”。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了联动联责的工作格局。
(二) 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扛牢执法监督防线。城市治理纷繁复杂,没有制度可能恣意妄为,有了制度就得遵章履职。严格落实法制审核意见和重大集体讨论机制。全年共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25份,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23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份,不予处罚决定2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起,有力维护了城管执法的法律权威。全面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统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细化执法程序流程图,确保案件办理流程合法合规,降低诉讼风险。深化行政执法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专栏”机制,集中公布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全年累计公示信息258条。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入企扫码”,理清检查事项清单,实现行政检查全过程公开,全年开展“入企扫码”44次。强化法律风险防范。聘请湘杰律师事务所陈宏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等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有效化解了法律风险。坚实的制度保障确保了全年行政复议、应诉维持零纪录。
(三) 深化执法能力提升建设,树牢依法行政责任
我们以深化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为契机,坚决深化为民执法理念,践行“721”工作法(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力求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让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深化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学雷锋”“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在天岳广场、苏白学校等场所开展线下普法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2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科普讲解300余人次,市民对城管执法的知晓度和满意率持续提升。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围绕执法实务,组织开展了“扫码入企”、省行政执法一体化平台电子化办案等专项培训,全年开展执法培训6次,执法人员整体能力得到提升。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稳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各类商事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全面落实《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第1批)〉的通知》,并在局门户网予以公示,让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二、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标依法行政的高标准和新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法治学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学习形式较为单一,执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法制专业力量配备不足。二是普法宣传的力度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形式创新不够。三是综合执法的事中事后监管与集中处罚的衔接机制尚不顺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执行在设备和技术支持方面存在短板。
三、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 强化业务培训。制定并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住建、燃气、渣土等领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执法文书制作等内容,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综合执法轮训,提升执法人员“会办案、能办案、办好案”的能力。
(二) 提升办案效率。全面推行使用省住建厅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原则上不再受理线下案件;继续深化推进涉企行政检查“入企扫码”工作,推动行政处罚、行政检查案件办理更加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
(三)规范执法行为。修订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制度》等内部规范,加强对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语言等全流程的规范和指导。
(四)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推进智慧化城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执法办案、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科技力量驱动执法监督效能和城市治理水平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