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平江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贯彻八部委印发刚性制度为牵引,不断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积极构建防治统计造假长效机制,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提升统计法治建设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学习教育,完善学习体系
2025年7月30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集体(扩大)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统计热点问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依法决策能力;持续与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党校沟通协调,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主题班次教学内容,11月上旬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2025年科干班培训学习;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开展有针对性地普法宣传及培训。今年4月29日,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对企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企业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提高了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基层基础。今年已全面完成了25个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
(二)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构建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1.落实常态化学习机制。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县委、县政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统计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具体内容,持续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局干部会议多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研究落实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让依法治统落地生根。
2.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县统计局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分时段组织开展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宣传内容围绕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以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湖南省统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9月20日“统计开放日”,以“诚信诚实守初心,依法统计担使命”为主题,在天岳广场现场设置了宣传展板,图文并茂地展示“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统计常识的宣传,通过图文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结合业务培训、实地走访等形式,向领导干部、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营造依法统计的社会氛围。
(三)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依法行政有序进行。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履行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管,责任股室具体抓的依法治理责任体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重视法治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鼓励年轻干部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1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证,法治工作队伍得到加强。
2.规范行政执法,严抓数据质量。一是健全执法工作机制。制定《平江县统计局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范围、重点领域和工作流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工作公平公正。10月14日县统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随机抽取的1家企业开展统计、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执法检查,切实提升监管效率。二是严格问题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统计数据不规范、台账建立不完善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保障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加强。上级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文件精神传达到基层少,多层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基层统计人员将法治理念、法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整体氛围和行动自觉有待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二)统计执法监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执法经验不足,专业水平不高,法律、统计和财会等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在处理复杂案件上的逻辑性和决断力不强。
(三)基层统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和企业等基层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稳定性不够,在工作交接和业务传帮带方面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计划
平江县统计局将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举措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全面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湖南省统计条例》作为根本遵循,着力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统计氛围。
(二)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严格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2026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发挥有假必惩、惩假必严、失责必究的利剑作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三)继续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切实加强对乡镇和企业等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职业诚信和道德教育,打造专业精深、作风扎实的基层统计队伍。以良好的队伍素质、过硬的数据质量、优良的服务水平,促进全县统计事业持续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