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普惠托育服务“护蕾”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4-04-18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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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关于实施“八大行动”和我县民生可感行动实施方案工作等要求,为加快推进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托育服务实际情况,特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湖南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期间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4.5个指标任务,完成省级重点民生实事开展普惠托育民生服务“护蕾”行动,2024年全县新增普惠性托位450个,新增托位数600个,并落实好托育机构备案管理,着力增加我县托位数和普惠托位数,满足托育家庭需要。

  二、工作任务

  1、加快普惠托育建设

  ①支持新建未成幼儿园或有闲置学位的普惠幼儿园,利用现有场地资源,通过新建改建在园内设置托育中心,增加

  普惠性托位,收托2-3岁婴幼儿,推动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局)

  ②支持以用人单位和产业园区为主体,使用单位自有场地,通过改扩建方式建设用人单位托育点,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责任单位:总工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

  ③支持社区整合闲置配套用房、国有房屋等具备条件的场地,通过改扩建的方式建设社区托育中心,立足在家门口为群众提供普惠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建设局、社区)

  以上建设幼儿园托育中心、社区托育中心、用人单位托育点,建设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实施流程:

  (一)项目申报和审核。建设社区托育中心、用人单位托育点、幼儿园托育中心并申请建设补助的,需向所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申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对项目完成初审,并报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复审。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同意后,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项目实施后,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实时跟进,每月末在“普惠托育护蕾行动民生实事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填报本月辖区内项目建设进度。

  (二)项目验收。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社区托育中心、用人单位托育点、幼儿园托育中心建设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验收,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对验收情况进行督导和抽查。省、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验收。

  建成的社区托育中心、用人单位托育点、幼儿园托育中心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等相关要求;应经市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

  社区托育中心、用人单位托育点、幼儿园托育中心应根据机构性质按要求在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注册,在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经认定为普惠性托育机构,并能在2025年6月底前正式运营。

  2、加大托育政策支持

  ①全面落实好国家、省、市对托育机构的税费、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责任单位: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自来水公司、电力局、燃气公司)

  ②建议省市县加大支持普惠性托位建设力度,适当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普惠性托位建设,建议对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实行学位补贴费、场所租赁补贴等优惠政策措施,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责任单位:财政局)

  ③要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选派儿童保健、儿童疾病防控等相关医务人员到托育机构驻点提供医育结合服务,提升托育服务品质。(责任单位:卫健局)

  3、加强托育宣传培训

  ①大力宣传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的重大意义,动员社会各方面支持托育服务发展。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托育服务进社区学校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婴幼儿家庭宣传科学育儿和托育服务理念,提升家庭科学育儿能力,引导家庭社会接受托育服务,提升家庭送托意愿。(责任单位:卫健局、计生协、乡镇街道)

  ②托育服务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应急救援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提高专业能力水平。鼓励托育服务机构参加省、市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创建和个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辐射带动托育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卫健局、人社局)

  4、筑牢托育安全防线

  ①按照省市“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要求,做好托育服务机构所有从业人员入职查询等相关工作,确保托育机构不发生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责任单位:卫健局、公安局、属地乡镇街道)、托育服务机构)

  ②指导托育机构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不断加强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实操应急救助能力。(责任单位: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街道)、托育服务机构)

  ③经常组织托育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疫、人员管理等风险隐患自查与检查,对发现风险隐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与属地乡镇及相关安全生产执法管理部门对接,共同实行监管,筑牢托育安全防线。(责任单位: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街道)、托育服务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县卫生健康局召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成立普惠托育服务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县域普惠托育服务工作统筹规划、部门协同、政策协调,认真做好省普惠托育护蕾行动民生实事项目工作的落实推进,不折不扣完成省、市普惠托育护蕾行动民生实事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费保障。要建立健全民生实事项目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完善资金申请、审核、审批各项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杜绝挪用、挤占等现象发生。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