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
我省把医共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系统重塑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就便、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方案》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科学构建县域医共体。建立由县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等,组建由县级二级及以上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医共体。
建立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医共体内部决策机制,加强医共体内党组织建设,理顺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因地制宜,逐步实现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医保、绩效等统一管理。
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通过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共享、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等4个方面举措,全面提升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健全医共体配套支持政策。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政府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各级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在编制使用、人员招聘、人事安排、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赋予医共体更多自主权。加强医保政策协同,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留用机制,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等支持措施。
(文/周阳乐 梁笑 李南迪 吴苒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