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16日,省公安厅发布“服务人民、服务大局”五项举措: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网上监督”、健全侵犯未成年人报案及案件核查机制、全面清理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全面推行交通违法首违警告和轻违免罚、全面依法解冻冻结账户。
省公安厅副厅长汤向荣介绍,目前,全省2424个基层所、队接报案场所都张贴了“扫码报案”二维码,群众上门报案可以直接用微信扫码登记报案基本信息。平台将报案信息自动推送至公安内网执法办案系统,由民警签收办理。扫码报案后,群众可在湖南公安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查询办案进度、进行投诉。
交通违法首违警告、轻违免罚措施,将根据“首次违法警告清单”“轻违免罚清单”实施。对已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的19种违法行为,如“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2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且本次交通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2年内有交通违法记录但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对已列入“轻违免罚清单”的14种违法行为,如“机动车违反警告标志指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当事人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危害后果,或者经警示教育后6个月内又实施同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针对涉及校园霸凌、性侵未成年人的报警,全省公安机关进行自动预警、严格审核、跟踪督办,确保侵犯未成年人案件依法处置到位。
全面清理全省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对群众异议较多、设置不规范的设备主动关停。
全面清理冻结状态的银行账户,在不影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解除冻结或者采取限额冻结;对违法违规冻结或者非必要继续冻结的,及时解除冻结措施。
(文/李毅 颜英华 许茗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