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26MB1F64114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平江县虹桥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平江县虹桥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平江县虹桥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自然资源(含林政资源)、生态环境保护、 城市(村镇)规划、村镇建设、集镇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环境污染的管理工作。 |
|||
住 所 |
平江县虹桥镇胡筠路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佳宾 |
|||
开办资金 |
11(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平江县虹桥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 |
11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8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1、村民建房。 一是制定了《虹桥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村周巡查、镇月巡查制度,明确了各级部门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村民建房秩序,半年以来,建管站下达停建通知单13份,现场制止施工8起,强制拆除2起,审批新开地基1户,原址改建53户; 二是落实了月联审会制度。明确每周二下村查看建房条件和土地性质,明确建房四界并拍摄航拍图;每周四整理报审资料,确定一户一宅政策,并于每月底召开联审会。由镇长亲自召集各职能部门参与,城建国土线对全镇建房情况制作专门的PPT进行全面展现,共同参与探讨,从源头上严格把控。 三是制定了集镇范围内施工缴纳保证金的协议。进一步约束了集镇居民施工对公共设施的损坏行为。 四是全面摸排了全镇2015年以来危房改造政策享受落实情况,并全部进行了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同时对各村现存的土胚房进行摸排登记,对房屋主体结构有安全隐患的坚决拆除到位,对用于关养鸡鸭等的一律要求自行修缮加固,并签订承诺书,坚决落实危旧房不住人。 2.农村工匠培训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乡村振兴部署,充分发挥农村建筑工匠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对全县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建筑施工水平,保障农村建房质量和安全生产。虹桥镇城建办对我镇各村农村工匠培训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在5月份统一组织到南江镇参加县级专项培训。共计培训工匠人员54人。 3.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工作。 为推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掌握各村庄建设情况。根据全国村庄建设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城建办对各村2023年度各村建设情况,包括村庄概况、人口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公共环境、建设管理等各项内容进行调查摸底,形成规则性资料并按时上报至村镇建设管理平台。 4.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有效预防汛期产生的地质灾害隐患,入汛前,我办制定了《虹桥镇地质灾害防治“搬床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国土所、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召开虹桥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在充分收集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有人居住区域全覆盖排查,共排查全镇临坡切坡建房2442户,并根据《虹桥镇地质灾害防治“搬床行动”工作方案》中“住上不住下,住前不住后”的工作要求,对418户房屋进行“搬床行动”。 5.易地搬迁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后续帮扶情况台账数据。严格按照台账填写规范完善一、二季度后续帮扶情况台账,检查无常规性、逻辑性问题后,再录入湖南省易地搬迁大数据平台后续帮扶情况台账。 二是开展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志愿者、搬迁群众开展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活动,清除安置点道路及两旁、公共活动场所的废旧品、垃圾、杂草,引导搬迁户打扫好屋内屋外卫生,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的堆积物,规范摩托车辆停放,及时劝导和制止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 三是落实安置点隐患问题排查及整改工作。我办对辖区内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隐患问题排查,重点排查住房质量情况、住房违规加层、违章搭建、安置点及安置房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安置点及帮扶车间消防安全情况,对排查所发现的问题,坚决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切实保障安置点居民安全生产。 6、未开办其他相关企业。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李佳宾 联系电话:18873093222 报送日期:2025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