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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30626446384942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平江县文化馆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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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平江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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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相关培训、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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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平江县城关镇南街29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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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瑞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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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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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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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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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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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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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
2.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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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平江县文化馆 |
从业人数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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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遵照《条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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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3年,在县局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机关党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免费开放、群文活动、非遗保护等工作内容,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管理规范化、服务常态化、项目品牌化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文旅事业的蓬勃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各项工作,以机关第三支部为党建平台,采取集中学习、组织讨论等形式,积极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活动,定期召开党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思想建设,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参加第五届岳阳文化艺术节的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分别荣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6个;组织参加省文联、省美协、省画院、省美术馆承办的谱写湖南新篇章-湖南工业题材美术作品展览,以及省文旅厅主办、省文化馆承办的“艺宣二十大奋进新时代”全省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戴平均、钟四海、李江松、向珊勇、赵志勇等人的作品入展;梁瑞海获评“平江县最美家庭”,钟四海、陈昂分别荣获平江县第三届优秀人才“文化艺术奖”,岳阳市第五届艺术节“巴陵群文之星”称号。 二、规范免费开放,提升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一级文化馆的工作要求,按时、定时费开放,细化、优化免费开放服务,完善免费开放制度,做到免费开放有工作任务、有考核机制,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完善规范了免费开放制度建设,确保了免费开放专项工作落地有声。2023年,全年接待民乐、舞蹈、声乐等团队活动人数12万余人次。同时,组织书法、美术专干开展送教下乡进校园活动,深入各业余团体、培训机构、乡镇、社区开展艺术辅导工作,出动业务辅导干部80人次,辅导人次近27730人。 三、拓展群文活动,打造文化品牌 积极组织、策划、指导、参与传统节日,旅发大会、红色旅游文化节等各类旅游推广大型群众文化艺术演出活动,以及“洞庭渔火季”、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展示基层文艺队伍的发展成果,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和带动文旅融合发展的工作实践中,打造众多系列群文品牌,全力唱响“激情山水·自在平江”,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传统节日系列,二是旅发大会系列,三是红色旅游文化节系列,四是旅游推广系列,五是“洞庭渔火季”系列,六是文明创建系列。 四、推进非遗保护,传承传播上台阶 严格按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和“人民的非遗人民共享”的工作原则、“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提升非遗保护传承能力,建设非遗传播体系,推动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2023年,完成了2022年度中央专项资金、省级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组织非遗表演类项目参加“汨罗江畔˙相约周末——强国复兴有我 共创文明平江”平江县2023年非遗文艺街头展演活动,达200余场次。 四、加强宣传工作,积极推介经验成果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非遗传承传播的工作实践中,同时加强宣传工作,做好了经验推介和成绩宣传,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人民日报》、中国网、今日头条、腾讯新闻、新湖南、湖南新闻网、湘江资讯网、《岳阳日报》、湖南卫视等国内知名媒体的宣传报道文章72篇 2023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县局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2024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提升基层文化艺术队伍业务能力,大力推进全县群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与发展,确保工作业绩更上一层楼。 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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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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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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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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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4-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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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填表人: 钟四海 联系电话:13808407086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