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26788036761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平江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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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平江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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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特困救助 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提供管理服务。 制定执行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农村特困救助 城乡大病救助的实施方案 配合财政对全县以上“三项资金”的调拨 审批发放 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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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平江县天岳开发区连云路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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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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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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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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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平江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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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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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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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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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平江县社会救助局 |
从业人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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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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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是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切实做到应兜尽兜、保障到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二是提高标准。落实省市提标要求,将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50元/月、5000元/年,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人均收入基准线分别提高到975元/月、7500元/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0140元/年、6500元/年。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8964.51万元,城镇低保资金2471.35万元,城乡特困供养资金5950.4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168.18万元。三是优质照料。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指导街镇、村(居)委会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密切关注服务对象身体状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全面落实定期探访制度,及时了解疫情对特困人员生活的影响,重点跟踪关注高龄、重度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严格监管,确保资金精准发放。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精准认定工作,成立五个工作组,由局班子成员带队,分片包乡镇到全县进行上户核查,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强化信息共享。主动对接卫计、人社、公安、房产等有关部门,获取相关数据,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六是完成省级信息系统与财政一卡通打卡发放试点任务,各业务股室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年未进行事业单位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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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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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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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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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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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填表人: 罗锋 联系电话:13574009777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