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来源:平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06-24 21:09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26446357514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纪念先烈,教育人民。 管理陵园、接待参观群众

    

平江县城关镇南街

法定代表人

贺敏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定额))

举办单位

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3.29

8410.42

网上名称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从业人数

1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根据平退役军人党组发【2022】5号文件于2022年6月在编办变更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原李紧跟法人为贺敏法人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烈士陵园作为我县窗口单位,我们始终以打造环境优美舒心的参观休闲旅游为重点,同时,认真配合搞好县委,县政府环境卫生整治和创建工作,加强环境优化、美化,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为参观休闲人员提供舒适,美好的氛围。1、抓好陵园绿化,营造优美环境。对往年栽植的花草苗木请专人精心养护。2、办好“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悼念活动,活动期间成立安保巡查组、卫生清洁组、引导疏散组等三个小组来保证活动祭扫有序,安全的进行。3、每年我所做好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并发放祭扫宣传手册。 (注: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有效期2019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4-03-11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童海霞  联系电话:18673077588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