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4-09-30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来源:平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06-24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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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26446357514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纪念先烈,教育人民。 管理陵园、接待参观群众

住    所

平江县城关镇南街

法定代表人

贺敏

开办资金

3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定额))

举办单位

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3.29

8410.42

网上名称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从业人数

1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根据平退役军人党组发【2022】5号文件于2022年6月在编办变更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原李紧跟法人为贺敏法人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烈士陵园作为我县窗口单位,我们始终以打造环境优美舒心的参观休闲旅游为重点,同时,认真配合搞好县委,县政府环境卫生整治和创建工作,加强环境优化、美化,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为参观休闲人员提供舒适,美好的氛围。1、抓好陵园绿化,营造优美环境。对往年栽植的花草苗木请专人精心养护。2、办好“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悼念活动,活动期间成立安保巡查组、卫生清洁组、引导疏散组等三个小组来保证活动祭扫有序,安全的进行。3、每年我所做好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并发放祭扫宣传手册。 (注: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有效期2019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8日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无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4-03-11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童海霞  联系电话:18673077588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