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26446357514A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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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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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纪念先烈,教育人民。 管理陵园、接待参观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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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平江县城关镇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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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贺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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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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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补助(定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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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平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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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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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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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9 |
841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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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 |
从业人数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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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根据平退役军人党组发【2022】5号文件于2022年6月在编办变更平江县烈士陵园服务所原李紧跟法人为贺敏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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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烈士陵园作为我县窗口单位,我们始终以打造环境优美舒心的参观休闲旅游为重点,同时,认真配合搞好县委,县政府环境卫生整治和创建工作,加强环境优化、美化,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为参观休闲人员提供舒适,美好的氛围。1、抓好陵园绿化,营造优美环境。对往年栽植的花草苗木请专人精心养护。2、办好“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悼念活动,活动期间成立安保巡查组、卫生清洁组、引导疏散组等三个小组来保证活动祭扫有序,安全的进行。3、每年我所做好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并发放祭扫宣传手册。 (注: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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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有效期2019年11月28日至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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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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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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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4-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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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填表人: 童海霞 联系电话:18673077588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