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来源:平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06-2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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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26446384918Y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平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平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附加) 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 罚没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征收及管理

    

平江县天岳经济开发区兴旺路

法定代表人

陈向京

开办资金

3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平江县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

36

网上名称

平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0年1月9日由平江县非税收管理局变更为平江县财政事务中心。

2023年,平江县财政事务中心按照省、市财政事务中心工作要点和本局主要工作责任分解任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原则,全面提高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水平,较好完成全年非税收征收任务。 一、严格遵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以加强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宗旨,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附加)、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益、罚没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及管理。 二、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水平,全面完成全年非税收征收任务。 (一)、征收管理方面,严守依法征收底线,规范征收管理,全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资金管理方面,着重在资金划解及时性、准确性上下功夫,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票据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全面实施非税收票据电子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四)、监督管理方面,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为征收管理保驾护航。 三、本单位不存在开办企业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20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4-03-05

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填表人: 邓四豪  联系电话:13874004866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