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局长 李祝荣
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纳新
分管机关、党建、意识形态、财务、后勤、综合绩效考核、乡村振兴、自然保护、政务公开、工会、青年、妇女、计划生育、统战、老龄等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科技与财务股、自然生态保护办公室、工会、信息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龙 平
分管水生态环境管理、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固废和辐射管理等工作。
分管股室: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股、固废和辐射管理站。
党组成员 李洪飚
分管人事、土壤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纪检监察等工作。
分管股室:人事股、土壤生态环境股、生态环境监测站。
副科级督察专员 吴辉煌
分管环境监察、信访、综合行政执法、应急安全生产、淘汰落后产能、饮用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攻坚专项整治、配合上级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等工作。
分管股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工业园执法大队、安全应急安全办公室、信访室、生态环境综合监督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
副科级督察专员 黄军鄂
分管环境管理、污染物减排、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规划编制、项目申报、生态体制改革、办证大厅环保窗口、企业联手帮扶、招商引资、争项争资等工作;协管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股室:环评和污染排放综合股
副科级督察专员 叶 茂
分管法制、宣传宣教、法规标准、综治维稳、禁毒、议案提案工作;协管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应急安全生产、污染防治攻坚、配合上级环保督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
分管股室:法制宣教与监测股;协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驻工业园执法大队、安全应急办公室、信访室、生态环境综合监督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