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来源:县医疗保障局 2021-08-05 08:36
| | | |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规定,经过零售药店申请、医保部门资料审核和专家现场评审,现将平江县老百姓明珠健康药房等4家零售药店纳入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见下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5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平江县医疗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0-3057001

联系地址:平江县开发区育才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1004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附件:

机构名称

法 人

机构地址

平江县老百姓明珠健康药房

叶双平

平江县开发区商南街金沙菜市场后门西侧

平江县众泰君健大药房

江军剑

平江县伍市镇平汨路

湖南心芝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平江县加义分店

王  波

平江县加义镇商业街(金尔嘉超市内)

平江县梅仙镇九芝堂济生大药房

彭济美

平江县梅仙镇中心小学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