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参加工作不足3年的,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情况为准);
4、岗位拟选调人员具体条件见附件《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历认证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
3、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7月。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2021年7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楼会议室。
2、报名要求
报考者填写《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要求双面打印),再到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选调资格。
3、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负责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
四、考试与考核
考试与考核方式方法视报名人数多少确定最后录取方式。
五、选调纪律
本次选调工作将在县纪监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特别提醒:
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0-6283731)
监督电话: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室(0730-6232139)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