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在平江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平农(宅基地)罚〔2025〕1号案件公示中,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公示信息中涉及案件年份的信息存在笔误,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原公示信息中违法事实“罗*平系平江县长寿镇双丰村人,家里一共九人,现和兄弟罗*平一家都住在父亲罗*新2025年左右建造的房子里。”误将“2005年”错录为“2025年”,正确表述应为:“罗*平系平江县长寿镇双丰村人,家里一共九人,现和兄弟罗*平一家都住在父亲罗*新2005年左右建造的房子里。”该错误系文字录入与二次校核环节未严格核对所致,送达给当事人的处罚决定书中未出现此类错误。未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造成实质性影响。
现撤销2025年4月2日该案件的公示,重新上传修正后的案件公示信息,特此告知!
平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