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
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工作报告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提请2024年11月25日平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县审计局局长 张廉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平江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平江县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要求,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压实部门单位责任,对标对表,用心用力,从严从快,真改实改。被审计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问题、责任、时间清单,确保问题整改高站位、高标准、高速度。
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8个问题,已整改20个,部分整改或正在整改中8个。3条审计建议均已采纳。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3年度县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县本级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10个,已整改8个,部分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为80%。
1.关于“年初代编预算支出346610.7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已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11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待编预算,将年初预算全部明确、细化到了单位和项目。
2.关于“违规将非税收入收支12128.23万元在教育收费专户核算管理且未纳入决算报表”的问题,已整改。自2024年6月起,除教育收费外,其他非税收入均已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上缴国库管理。
3.关于“未经人大常委会会议事前审查和批准进行本级预算调整5797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自2024年起,严控预算追加事项,除突发自然灾害和上级临时出台有时间要求的增支项目外,执行中确需新增的急需支出,一律先报县人大审定;工作经费类追加支出,一律待年终视财力情况统筹考虑;不在投资计划内的项目建设支出,一律不予安排。
4.关于“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2583.7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截至9月底,上述资金已全部分解下达。今后将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文件要求,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到账后,及时督促部门单位尽早拿出分配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到位。
5.关于“月库款保障系数持续3个月低于0.3”的问题,已整改。2024年1-10月期间,除2、3、6月受古历年关和端午支付影响偏低外,其他月份库款保障水平达到了0.3以上。
6.关于“未按规定清理收回存量资金5903.9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未收回的资金大部分为后段需支出的“三保”资金,截至9月底,已全部完成支出。后段将严格执行存量资金回收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资金回收力度,防止资金沉淀。
7.关于“存量资金246.5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整改。后段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加强存量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对未使用完的资金统筹收回,再按预算管理程序重新安排。
8.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5.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已于2024年11月调整相关账目,将挤占挪用的2万元专项资金归位;加义镇教育基金会已于2024年11月退回专项资金33.5万元。
9.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283万元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平江县医药总公司国有资本收益10万元目前尚未征缴到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73万元支出方案已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县政府,待审批后按项目进度拨付。
10.关于“违规出借代管部门资金4752.62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已制定2024年资金回收计划,通过结算、抵扣、指标冻结等措施加大回收力度。
(二)县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工伤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2个,均已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
1.关于“未登记固定资产71.7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县人社局已于2024年5月补登固定资产。
2.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6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截至2024年10月底,县人社局已追回李某华、吴某妮、李某玲三人多领医疗补助金0.99万元;退休人员杨某新多领医疗补助金2.64万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于2024年4月14日与其签订还款协议,从醴陵市社会保险中心领取的退休待遇中每月抵扣1000元。2024年7月份开始抵扣,10月底已追回0.4万元,预计2026年9月全部收回。
(三)县医保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3个,已整改2个,部分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为67%。
1.关于“国有资产闲置浪费”的问题,已整改。县医保局已于2024年10月将公车划转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
2.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县医保局已于2024年8月20日将挤占挪用资金上缴县财政。
3.关于“实有资金账户清理不彻底”的问题,部分整改。县医保局已于2024年10月完成账户核算清理工作,同时向工商银行申请注销账户,待省级审核。
(四)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书记宋炼钢、局长朱关兮同志经济责任(含办会办展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4个,已整改2个,部分整改2个,整改完成率为50%。
1.关于“未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涉及金额100.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县文旅广体局已于2024年7月9日支付湖南省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旅发大会开幕式演出服务费40.8万元;于7月30日支付湖南公共传媒有限公司红色文化大会演出费60万元。
2.关于“‘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县文旅广体局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班子会议,讨论制定“三重一大”实施方案,修订单位财经制度,重新调整财经领导小组成员,规范议事流程。
3.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3.32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县文旅广体局正在筹集资金整改。
4.关于“项目进展缓慢导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县文旅广体局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班子会议,对项目进行实地督促,同时对湖南智通建设有限公司下达督促函,预计2024年12月底完成工程建设。
(五)平江县本级2021至2023年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3个,已整改2个,部分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为67%。
1.关于“国有资产处置收入4622.9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已整改。自2023年2月起,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已全部通过税务部门征缴。
2.关于“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1万元”的问题,已整改。石牛寨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7月18日将铺面租金追缴款0.9万元上缴非税,虹桥镇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8月28日将铺面租金1.2万元上缴非税。
3.关于“滞压应缴非税收入1810.89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县财政局计划于2024年12月底统一将2022年度待查收入集中划缴国库。
(六)平江县2021至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2个,已整改1个,部分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为50%。
1.关于“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5.2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市生态环保局平江分局已于2024年8月19至21日将挤占挪用的5.06万元上缴县财政。供益美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3日将挤占挪用的10.22万元上缴县财政。
2.关于“超标准扣留企业质保金19.69万元”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因3家中标企业问题厕所未整改到位,乡镇未开具验收合格证明,暂未达到质保金退还要求,县农业局已全力督促整改。
(七)平江县2022年至2023年的政府债券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1个,部分整改。
关于“运营收益未达预期”的问题,正在整改中。高新区进一步加大了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投资项目稳步推进,同时加大租金收缴力度,提高盈利能力。截至目前,(省级)污水处理厂扩建三期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年收益仍不能足额偿还年应付债券利息。
(八)平江县甲山棚户区改造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甲山东路)项目投资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2个,已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
1.关于“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70.73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县城投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10月29日将多计工程款70.73万元上缴县财政。
2.关于“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设计费共计4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县城投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11月20日向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设计费49万元。
(九)平江县城关镇城北学校综合楼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审计项目问题1个,已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
关于“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12.7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该项目出资业主县城投公司已于2024年9月25日将多计工程款12.72万元上缴县财政。
(十)以往审计未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2022年度同级审3个未整改问题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年度未整改到位问题3个,已整改1个,2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1.部分纳入财政集中核算的临时机构未撤除、账务未归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已整改。县财政局已于2024年11月11日将平江县S317龙门至石牛寨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账目移交至县交通局,2024年11月12日将平江县茶厂地段旧城建设指挥部账目移交至县国资中心。
2.违规出借财政资金96902.65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正在整改中。已制定2024年回收计划,截至2024年10月底,违规出借的财政资金已收回13877万元,违规的出借代管资金已收回22782.61万元。
3.编制外人员1945人违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正在整改中。截至2024年10月底,剩余涉及基数问题暂未补缴的853人,县人社局已于4月10日向省人社厅出具了报告,10月份省人社厅已取消系统关联,税务撤销了测标系统,合并到金山系统,当前人社业务系统与税务系统存在发送和接收障碍,目前人社局正在对接人社税务工程师排查原因,待省级处理后,由县财政拨款后再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2023年度同级审8个未整改问题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该年度未整改到位问题8个,已整改2个,6个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1.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238.57万元(责任单位:长寿镇),已整改。截至2024年9月,长寿镇政府已按审计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上缴县财政。
2.未按规定方式在湖南平江汇丰村镇银行进行现金管理13746.70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已整改。截至2024年10月底,已收回7656.3万元,经县金融监管局风险评估测算,存款风险已降至可接受水平。
3.滞压应缴非税收入2797.93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部分整改。截至2024年10月底,已上缴国库1287.91万元。
4.违规出借财政代管资金33466.74万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部分整改。截至2024年10底,已收回1794.8万元。
5.违规向6名重新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25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正在整改中。2024年4月底,仍有0.98万元未予追回,县人社局已将该问题移交劳动监察大队处理,5月7日已上门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5月16日之前退还多领保险金,截至10月底暂未收到退回款。
6.建设配套资金5538.17万元未到位且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2463.78万元,涉及11个项目(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正在整改中。截至2024年10月底,建设配套资金已到位3172.76万元;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已支付1845.16万元。
7.运营收益低于专项债券利息(责任单位:天岳集团),正在整改中。天岳集团已约谈宏威负责人2人,力争2024年底履约兑现;约谈方网负责人,企业已递交还款计划;福声已完成退租清算;华奕已停产,起诉法院待重新开庭判决。目前已入驻企业8家,所有企业正处于“厂房租赁优惠”的“三免两减半”政策优惠期内。后续将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园区企业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运营,加大租金收缴力度,提高盈利能力,力争实现项目收益最大化。
8.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710.17万元(责任单位:平江高新区、天岳集团),正在整改中。截至2024年10月底,平江高新区已整改,租金收入238.12万元已全额上缴县财政,并建立了租金收缴制度;天岳集团应收未收缴租金收入472.05万元,已收回租金166.41万元,暂未上缴县财政。已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租金清欠工作方案,实行一月一上门。
(十一)审计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1.移送县纪委监委2起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县纪委监委正在办理中。
2.移送县医保局1起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县医保局已于2024年5月23日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正在立案办理中。
3.移送县教育局1起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县教育局责成相关学校对专项资金开展自查自纠,各校已于2024年5月将违规支付给平江县教育学会资金全部收回至学校账户。
(十二)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县财政局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制度建设,严控预算执行,强化整改规划,推动审计成果转化。
1.关于“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已采纳。严格执行《中共平江县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一是重大事项报财经委研究。财政预算的编制、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财政资金的扩面提标是重大事项,须经财经委研究。二是重大项目经财经委决策。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委托代建)的规划、确定、调整、终止要经财经委研究决策。三是大额资金使用先研究再预算。所有预算外的资金都属于大额资金,须经财经委研究,坚持“先研究事、再研究预算”,保持预算的严肃性。
2.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发挥资金效益”的意见,已采纳。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管,全面分析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拨缓慢的原因,科学制定资金审批流程时间控制制度,及时下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3.关于“建立整改长效机制,推动整改落实”的意见,已采纳。把审计整改作为最大的鞭策,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病灶,对症下药。对反馈的问题逐项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不断推动审计整改更好地落到实处。
二、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整改情况看,2024年度同级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中未整改到位问题占28%(8个),以往审计年度仍有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有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问题多样性整改难度加大。近些年审计查出问题的复杂性、综合性都在不断加大,导致问题整改难度也在不断加大,很多问题都属于长期整改任务;有的问题属于制度漏洞造成的,因制度漏洞未能及时堵塞导致屡审屡犯。
2.以往审计整改成效不显著。从以往审计整改进度来看,2022和2023年实施的财政同级审查出问题至今还有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整改进度缓慢,有的问题在今年没有整改进度。
3.审计整改责任压实不到位。各部门单位未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压实,整改压力传导存在层层衰减现象,责任落实存在偏差,导致问题整改出现“踢皮球”现象。
三、落实审议意见及审计整改后续工作安排
审计局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一是健全了长效机制。已草拟《平江县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待征求意见后提交县委审委会审议,并付诸实施;拟申请设立审计执行股,强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同时,充分借助人大、纪监委、巡察、财政、两办督查室等部门单位力量,联合督促审计整改。二是加大共性问题的研究。从堵塞体制机制漏洞上提出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关于预算待查收入确认、强化预算约束、规范专项指标管理、预算调整审查等建议,采纳后执行效果明显。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医保基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经济事项向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呈报了审计要情、专报,相关单位正在落实李勇书记、方建县长、圣伟书记的批示指示。
对以上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挂图作战,整改销号。
1.增强整改质效。推动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对整改不及时、屡审屡犯等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纳入跟踪监督内容。
2.持续督促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按计划有序推进,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强化建章立制、跟踪问效,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3.完善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与人大、纪监委、巡察、财政、两办督查室等部门单位的协作,认真贯彻以审计监督为起点、以案件查办为切入点、以主体责任落实为落脚点的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对审计整改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后段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奋力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为挺进全省县域经济十强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