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江县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2019-12-18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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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2018年,审计局全年实施审计项目42个,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资金3.44亿元,直接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处理上缴财政和减少财政拨款4017万元,核减工程造价2602万元,向县委、人大、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报送工作报告、要情、信息81篇,向县纪监委移送问题线索3件,在政府门户网公示审计结果12个,被采纳审计建议97条,整改问题121个,制定和健全制度12项,圆满完成了县委、人大、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人大依法监督下,各部门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强化财政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财政收入增量提质

进一步织密扎牢县直单位税收联控,乡镇协税护税,村级财务把关控税“三张网”。加强收入入库调度和预算执行分析,推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9亿元,同比增长16.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84.6%,全年税收收入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二)民生事业保障有力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基本民生。安排民生支出5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51%。分别支持“三农”发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落实教育政策和卫生健康政策,支持文化事业和生态保护,推动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

(三)财政改革稳妥推进

制定了《平江县预算绩效管理三年总体规划》,基本实现绩效目标申报、自行监控全覆盖。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激励乡镇挖潜增收。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6.27亿元,建立涵盖2194个项目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两大平台”,率先启动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和动态监控试点,保证了脱贫攻坚的“粮草军需”。

(四)债务风险基本可控

坚持把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成立了债管办,开展债务清理甄别和违规举债清理整改,狠抓《平江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落地,出台了两个指导性方案,规范了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更好地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务的积极作用。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

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收支执行的审计情况

1、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9198万元,年初预算140357万元,为预算的106.3%,同比增长16.9%,增加2160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591万元,为预算的104%,增加9372万元,同比增长12.8%;上划省级收入13252万元,为预算的109.7%,增加2595万元,同比增长24.4%;上划中央收入53355万元,为预算的109.2%,增加9634万元,同比增长22%。

2018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4152万元(含上级在新增债券中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支出49544万元),为预算684950.19万元的104.3%,同比增长13.3%,增加8363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9207万元,为预算48870万元的530.4%,同比增加193417万元,增长294%。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7484万元,为预算192778万元的92.1%,同比增加130518万元,增长278.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17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9.2%。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4364万元,同比增加26633万元,增长15%。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计划下达欠准确,导致部分单位结算追加过高

政府性基金收入超预算完成430.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超预算完成699.15%。导致部分项目支出年度结算追加过高。如: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各乡镇年初预算土地出让金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为27580万元,实际安排的项目支出为174873万元,其中:城建投100656万元、各乡镇57832万元(含增减挂指标款)、其他1638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欠科学

2018年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支出8.28亿元(已剔除乡镇),其中项目工作经费1.5亿元,占项目资金支出的18.12%。年初预算项目资金过大,专门项目过多,工作经费过高。

(3)未及时解缴预算收入2144.80万元

①2018年国库股4个专户利息收入1008.19万元,已解缴金库302.77万元,年末结余705.42万元。

②2018年末,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非税收入未解缴国库共计1918.74万元,经延伸审计至2019年1月,“应上解上级分成收入”科目已上解479.36万元,至2019年1月底未上解国库收入共计1439.38万元。

(4)部分收入未及时确认划解1479.53万元

至2019年4月底止平江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待查收入”科目余额中2019年前未及时确认划解收入1479.53万元。

(5)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442.62万元

2018年,县财政局未及时分解下达湘财行指[2018]47号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442.62万元,其中超过90日小于150日的资金31笔,涉及资金20019.62万元;超过150天的资金26笔,涉及资金6423万元。

(6)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68428.89万元未及时按规定计入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

审查平江县财政局社保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财政专户”专账,2018年年初结余社会保障缴费资金33770.04万元,2018年收入社会保障缴费资金35765.19万元,划解至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计入个人账户1106.34万元,收支结余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资金34658.85万元,至12月末累计结余68428.89万元未及时计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

(7)结余性预算资金8551.15万元多年挂账未清理

至2018年年底,预算内总预算会计账中“其他负债”科目连续三年以上挂账未清理金额达8551.15万元,其中:房改资金258.68万元、县筹财源建设资金173.32万元、普九化债配套资金447.96万元、可用扣款财力333.78万元等,造成财政净结余反映不实。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财政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县农业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1、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县财政局下达县农业局预算收入计划数1389.99万元,实际完成1930.48万元,超预算计划540.49万元,增长38.8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指标115.38万元、2018年预算追加425.11万元。

2018年,县财政下达县农业局预算支出计划数1389.99万元,实际支出1869.14万元,超预算计划数支出479.15万元,超34.47%。

2、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县农业局收到拨入专项资金7226.26万元(2018年年底拨入资金4201.16万元),实际支出专项资金2396.58万元,结存指标4829.68万元。

3、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下达非税收入任务6万元,县农业局实际完成4.97万元。

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部门预算收入计划未完成1.03万元

《平江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平财预〔2018〕3号)下达县农业局预算非税收入计划数6万元,2018年县农业局实际完成4.97万元,未完成年初计划1.03万元。

(2)挤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11.91万元

2018年,县农业局在农业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经费”中列支扶贫队驻村补助5.2万元、机关报刊杂志费6.26万元、土地确权检查租车费0.45万元,共计11.91万元。

(3)滞拨农业项目资金215.07万元,其中超2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未清理31.31万元

①至2018年末,县农业局结存2017年度农业项目资金183.76万元未拨付使用。

②2017年末,县农业局农业专项资金专账“其他应付款/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工作经费”结余351.53万元(原经管局专项,湘财农指〔2015〕86号),2018年使用315.89万元,结余35.63万元。经延伸审计,至审计之日仍结余31.31万元,属2年以上存量资金。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农业局正在积极整改。

(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1、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数607.04万元,本级预算追加安监局经费25.66万元(基本支出),共计632.70万元;实际支出632.70万元;收支两抵持平。

2、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县安监局收到拨入专项资金2036.68万元,实际支出专项资金1971.28万元,结存指标65.40万元。

3、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未下达非税收入任务,县安监局实际完成罚没收入110万元。

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违规发放校车管理安全执法补助1.2万元

2018年,平江县教育体育局拨付县安监局校车管理安全执法工作经费1.2万元,县安监局用于发放全局干职36人校车管理安全执法工作补助。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审计期间安监局已整改到位。

(三)平江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1、教体系统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数83774.68万元,本级预算实际拨教体局103803.72万元。 2018年实际支出100363.26万元,收支两抵结余3440.46 万元。(结余的主要原因为学校以春秋季学期结算,秋季学期时间跨度是2018年9月至2019年2月,预算执行要到下一年2月,2019年2月底已无结余)。

2、教体系统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教体局收到上级拨入专项资金31661.95万元;2018年教体局实际支出专项资金25309.20万元;收支两抵结存6352.75万元,2019年2月底全部拨付使用。

3、教体局机关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计划数1745.67万元,实际下拨教体局机关2545.12万元。 2018年实际支出2543.28万元,收支两抵结余1.84万元。

4、教体局机关专项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教体局收到上级拨入专项资金232.32万元。实际支出专项资金198.80万元,收支两抵结存33.52万元。

5、非税收入征收情况

根据《平政发〔2018〕1号文》安排,2018年教体局预算收入计划866万元,实际完成847.8万元,决算调减18.2万元。

6、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无规收费134.32万元

①2018年,教体局机关无规向新华书店及图书发行单位收取教辅资料发行劳务费和运杂费共73.14万元。

②2018年,教体局教育技术中心代收春秋季仪电费958.50万元,计提运杂费61.18万元用于仪电设备配送。

(2)内部管理欠规范

①教体局机关未按照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要求处理相关账务。2018年,教体局机关账务处理未按功能科目登账。

②教体局机关存货管理不规范。2018年,教体局机关期末“存货/图书”余额150.81万元,图书未登记造册,无出入库记录,无相关管理制度。

③教体局计财股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354.19万元。截止2018年底,教体局计财股“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354.19万元多年积累未及时清理。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教体局正在积极整改。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一)2018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的审计情况

1、2018年平江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县农业局收省拨2018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2724.16万元,至2019年4月共计拨付补贴资金2054.12万元,结余670.04万元(结余原因:1、乡镇输机后系统报错或乡镇数据未交;2、银行报错;3、农户未开户等,目前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直接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155.85万元

2019年1月,县农业局通过绿色水稻种植基地奖补的形式直接拨付全县24个乡镇及县园艺示范中心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155.85万元,未会同县财政局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直接发放给水稻种植补贴对象。

(2)滞留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673.04万元

①滞留县农业局专账专项资金670.04万元。2018年10月,省财政厅下达平江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2724.16万元,2019年1-4月县农业局利用打卡发放到户及拨付各乡镇的形式拨出2054.12万元,结余670.04万元至审计之日仍滞留未拨。

②滞留村账专项资金3万元。2019年1月,县农业局拨全县24个乡镇及县园艺示范中心2018年绿色水稻种植基地奖补资金155.85万元,经延伸调查,至2019年3月底有两个乡镇3个村级共计3万元仍滞留在村账未拨。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农业局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二)平江县2016至2018年度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奖补资金使用的审计情况

项目资金收支情况

奖补资金共计筹集5165.51万元,其中:省、市奖补资金1645.60万元、县本级财政安排3519.91万元;共计使用5165.51万元,其中:奖补14家退出企业5120.41万元、工作经费45.1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安监局及各相关单位在组织实施我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时,各项工作基本符合《平江县落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奖补退出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县14家烟花爆竹企业按要求退出,解除了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完成了省、市下达我县的工作任务。资金管理方面,奖补金额计算确认基本准确、资料齐全,资金拨付真实、及时。

(三)平江县2017至2018年度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审计情况

1、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截止至2018年12月,我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404所。在校学生139603人,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13052人。2017至2018年,规划投入资金67961.59万元(不含桂花学校17300万元),规划改造建筑面积196547平方米(新建168782平方米),新建和维修改造校舍301482平方米,涉及526个项目。实际开工项目526个,占同期计划项目的100%,其中已完工项目502个,在建项目24个。

2、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2017至2018年,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累计到位资金44455.94万元(不含异地搬迁扶贫项目中拨付桂花学校的11500万元),累计已使用44455.94万元,完成规划总投资67961.59万元的65%,占已到位资金的100%。

3、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项目未足额安排建设项目资金

教体局统计数据表明,截止至2018年12月末,有三阳中学教学楼(食堂改扩建)等113个校舍工程建设项目未足额安排建设项目资金,累计资金缺口17301.52万元。审计抽查了13个工程项目,抽查结果表明部分校舍工程建设项目未足额安排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况基本属实。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历年以来中小学校危房改造、校舍维修建设任务重,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有限,加上县财政配套资金安排不足,教体局在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时,只能采取“四四二”方式支付工程款,形成“寅吃卯粮”的局面,历年累积造成新实施的工程项目资金缺口较大。

(2)四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审计抽查13个工程项目,至2019年4月底,伍市镇三和中学教学楼、平江五中教学楼、城关镇启明中学初中部改扩建综合楼(学生宿舍)、平江七中宿舍楼等4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3)两个工程项目未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自行交付使用

审计抽查13个工程项目,至2019年4月底,伍市镇三和中学教学楼、城关镇启明中学初中部改扩建综合楼(学生宿舍)等两个工程项目未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自行交付使用。

(4)建设资金投入城乡分配不均衡

2017年至2018年,中小学校舍在建项目和新建项目投资规模67961.59万元(不含桂花学校17300万元),其中城关地区32469.59万元(汉昌学区16055.59万元、一中11711万元、二中1440万元、职校3263万元),其他乡镇35492万元。按2018年秋季在校学生139603人(城区42695人、其他乡镇96908人)计算,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平均每生0.48万元,城区0.76万元,其他乡镇0.37万元,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城乡分配不均衡。

实际到位和拨付使用资金44455.94万元(不含桂花学校11500万元),其中城关地区18484.24万元(汉昌学区8927万元、一中6010.24万元、二中908万元、职校2639万元),其他乡镇25971.7万元。按2018年秋季在校学生139603人(城区42695人、其他乡镇96908人)计算,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平均每生0.32万元,城区0.43万元,其他乡镇0.26万元,建设项目资金拨付使用城乡分配不均衡。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县教体局及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

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专项审计的调查情况

截至2019年3月底,平江县卫生健康局和教育局2家单位、向家镇等10个乡镇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合计7872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平江县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工作部署,未发现由于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五、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培植涵养税源,增强发展后劲。全县上下一定要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质量、引大引强引优,努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切实提高税收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

(二)强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实施,改进预算编制方法,确保年度预算的准确、科学,强化年度预算控制,统筹做好预算年度之间财力安排。

(三)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加大预算执行力度,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落实财政业务股室的绩效管理责任和各部门预算单位的绩效主体责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分配下达预算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认真清理国库“暂付款”、“暂存款”科目明细账目,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四)严管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对被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及时归还原资金渠道。中小学校舍建设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和重视,要加强资金源头管理,在项目建设的前期就要将资金来源渠道,资金筹措方式,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方案,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不留缺口。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平江县审计局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就审计情况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下一步,平江县审计局将按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要求,认真督促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县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2018年度“同级审”查出问题明细表

2019年7月 22日


2018年度“同级审”查出问题明细表

填报单位:平江县审计局          填报时间:2019年7月22日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问题金额

问题定性

问题说明

1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县财政局

非税收入计划下达欠准确,导致部分单位结算追加过高

政府性基金收入超预算完成,导致部分项目支出年度预算追加过高。

2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县财政局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欠科学

项目支出预算中工作经费占比较高。

3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县财政局

2144.80

未及时解缴预算收入

国库股及县非税收入局未及时解缴预算收入。

4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县财政局

1479.53

部分收入未及时确认划解

非税收入管理局“待查收入”余额未及时划解。

5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县财政局

26442.62

未及时分解下达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未及时分解下达湘财行指[2018]47号等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6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县财政局

68428.89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未及时按规定计入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

社保股未及时按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缴费计入其个人账户。

7

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县财政局

8551.15

结余性预算资金多年挂账未清理

预算内总预算会计账中“其他负债”科目连续三年以上挂账未清理。

8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县农业局

1.03

年初部门预算收入计划未完成系统

未按计划完成年初预算下达的非税收入计划数。

9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县农业局

11.91

挤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

在农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工程款、扶贫队驻村补助等。

10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县农业局

215.07

滞拨农业项目资金,部分超2年以上财政存量资金未清理

农业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

11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县安监局

1.2

违规发放校车管理安全执法补助

将校车管理安全执法补助用于发放全局干职校车管理安全执法工作补助。审计期间已整改。

12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县教体局

134.32

无规收费

在无相关文件规定情况下向新华书店及图书发行单位收取各项运杂费等。

13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县教体局

内部管理欠规范

图书管理不规范、往来未清理等。

14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管理使用

县农业局

155.85

未按规定直接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发放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通过绿色水稻种植基地奖补的形式直接拨付全县24个乡镇及县园艺示范中心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15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管理使用

县农业局

673.04

滞留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

16

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情况

县教体局

17301.52

建设项目未足额安排建设项目资金

截止至2018年12月末,有113个校舍工程建设项目未足额安排建设项目资金。

17

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情况

县教体局

四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伍市镇三和中学教学楼、平江五中教学楼等四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18

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情况

县教体局

两个工程项目未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自行交付使用

伍市镇三和中学教学楼等两个工程项目未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自行交付使用。

19

中小学校舍工程建设情况

县教体局

建设资金城乡投入不均衡

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拨付使用城乡分配不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