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根据局《“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将集中整治任务责任分工及检查要求明确如下,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责任分工
局党组成员及各股室:按《附件 1:责任分解表》承担相应小区整治任务。
乡镇物业小区:由各乡镇所负责组织检查、整改及信息报送。
局直管保障性住房:由住房保障办负责全面排查、问题整改及销号管理。
二、检查内容
各责任单位对照以下五类重点内容开展实地检查:(一)公示内容规范情况
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示活动的通知》要求,检查是否设置公示栏并完善相关内容。
(二)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质价不符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保洁、保绿服务不到位
公共秩序维护不到位
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
投诉处理、服务意识不到位
物业小区安全管理不到位
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或拒不退出物业服务(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
(五)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
三、工作安排
首次检查:各责任单位须于 4 月底前完成对所负责小区的首次实地检查。
问题报送:查摆出的问题统一汇总后报局物业办李雄辉处,同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
常态化检查:每月至少对所负责小区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于当月 30 日前报送。
投诉受理:工作专班办公室电话(6292618)为投诉电
话,由局劳务派遣人员负责接听、受理并做好登记。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 4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