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平江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5-12-0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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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平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县负责反馈的“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整改目标

  2025年基本建成“天空地” 一体、上下协同、 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 企业履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监测格局,基本形成科学独立权威高效监测体系,监测数据真、准、全得到有效保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显著增强。

  三、整改措施

  1.强化工作统筹。以《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湘办〔2021〕14 号)为引领,强化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筹,压实乡镇(街道)以及县直有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责任,推动全县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县级监测能力标准,我县县级监测站具备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

  2.做好总体设计。聚焦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湖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按要求制定《平江县“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全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能力、体系等方面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及保障措施,强化规划引领。

  3.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完善的水气土生态环境考核评价监测网络,2021 年开始强化遥感监测及移动监测应用,开展遥感监测的地面校验印证、移动走航、动态点位监测;2023年12月31日前,“天空地”一体化监测网络初步形成,具备从点、线、面多维度判断环境状况能力。

  4.提高预警能力。 2021年12月31日前实现县级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建设1座大气颗粒物组分站,基本形成空气7天预警能力;逐步提升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自动监测水平,2021年12月31日前初步形成、2023年12月31日前基本形成水质预警预报能力。

  5.补齐监测短板。增设生态质量监测站点,加强重要生态空间的监测监控。加强县级监测站实验室标准化建设,2025年底我县县级监测站实验室完成标准化达标建设。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监测网络和体系有待全面构建,离“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问题。督察意见反馈之后,我县高度重视,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以《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湘办〔2021〕14号)为引领,强化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筹,构建了覆盖大气、水环境、土壤等要素的监测体系。制定《乡镇出入境水质考核方案》、完成《平江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强化全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统筹,压实乡镇(街道)履行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责任,定期对全县34个乡镇出入境断面开展水质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监测结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深化地水环境质量评价排名办法,精准支撑和引领生态环境治理,完善水气生态环境考核评价监测网络;二是完善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我县共建成1个省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2处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严家滩、昌江入汨罗江口)、2处县级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进一步提升全县地表水监测断面自动监测水平。三是补齐监测短板。按照《湖南省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考核细则》,对标对表,深化执法监测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2021年以来投入两百多万元购置生态环境监测设备,通过监测人员技术大比武、技术培训、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加强县级监测站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目前资质认定能力共57项,水和废水类41项,环境空气和废气11项,噪声5项。监测人员均取得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证和执法证,在岗位人员持证比例达到100%。其中3人取得分析、采样、质控、综合分析上岗证,实现“一人多证”、“一专多能”。资质能力和人员持证基本涵盖了常规的污染源执法监测和应急监测以及辖区内特征污染因子砷、铅、锌等。完成县级监测站能力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