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环保督察反馈“上级交办的环境问题清单有的整改落实不够快,整改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问题,我县高度重视,扎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在中央环保督察后,我县为较快解决境内相关生态环境问题,成立了平江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亲自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副县长任主任,对上级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及时交办、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并制订多个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定期、不定期的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调度、督办。目前,我县各项突出环境问题得正稳步推进,区域内水、大气环境质量指标进一步提升。
现就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9年12月18日至23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监督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0730--6237738.
平江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