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盾2017”、“绿盾2018”环保督查发现,平江幕阜山自然保护区共存在卫片拍照和自查环保问题14个,按照《湖南省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生环办【2019】10号)文件要求,进行了全方位全面整改,现将整改及请求销号情况报告如下:
一、 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平江幕阜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地处湘、鄂两省交界处,南北长19.2km,东西宽11.km,西、南、东分别与本县南江镇、虹桥镇接壤,北与湖北省通城县交界。1995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县级保护区,200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规划总面积7733.8公顷,其中国有土地1701.0公顷,占22.0%,集体所有土地6032.8公顷,占78.0%。森林覆盖率达94.9%,范围涉及平江县的南江镇、虹桥镇的20个村和幕阜国有林场。保护区位于中亚热带向北亚热带过渡区,植被类型复杂多样,是长江流域洞庭湖水系中汨罗江水源发源地,是湘北重要的水土保持地区和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生态区位作用。
二、 生态问题基本情况
区内14个生态环保问题,其中核心区问题1个,缓冲区问题2个,实验区问题11个,涉及民生问题5个,幕阜山旅游开发问题5个,其他问题4个,具体详细情况见下表:
幕阜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问题详细情况明细表
序号 | 所在功能区 | 经纬度 | 问题描述 | 问题 类型 | 建设单位 | 建设时间 |
1 | 实验区 | 113°49'35",28°59'12" | 太元天宫道 教场所 | 其他人工设施 | 社会人士 捐建 | 2010 |
2 | 实验区 | 113°49'36",28°59'4" | 一峰尖 地质灾害点 | 林业用地 | 幕阜林场 | 2014 |
3 | 实验区 | 113°49'19",28°59'19" | 云腾寺至一峰尖至望湖亭至老龙沟道路硬化 | 林区道路硬化 | 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7 |
4 | 实验区 | 113°50'11",28°59'34" | 沸沙池厕所 | 旅游设施 | 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7 |
5 | 实验区 | 113°48'55",28°58'18" | 未批改建 游客中心 | 旅游设施 | 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6 |
6 | 实验区 | 113°50'8",28°59'24" | 一峰尖和沸沙池交的叉路处 临时板房 | 其他人工设施 | 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6 |
7 | 核心区 | 113°50'6.1",28°56'17" | 虹桥镇仁义村 防火通道 | 防火通道 | 虹桥镇 仁义村 | 2013 |
8 | 缓冲区 | 113°48'43",28°57'21" | 虹桥镇大山村邱家电站,电站于保护区设立后建成,因审批环节环评报告未批复,定性为违法违规电站。属扶贫开发项目 | 小水电站 | 虹桥镇大山村邱家电站 | 2013 |
9 | 实验区 | 113°51'2.6",29°50'636" | 南江镇百合村地质灾害处险工程 | 山体滑坡 | 南江镇 百合村 | 2017 |
10 | 实验区 | 113°50'24",29°2'8" | 南江镇百合村扶贫饮水工程 | 扶贫开发 | 南江镇 百合村 | 2017 |
11 | 实验区 | 113°51'26",29°2'52" | 南江镇百合村洪家组,村民建房及对房屋左侧进行开挖消除地质隐患 | 系2017年扶贫户建房 | 南江镇 百合村 | 2017 |
12 | 缓冲区 | 113°50'11",28°56'45" | 虹桥镇高桥村村民新建住房 | 民生设施 | 虹桥镇 高桥村 | 2016 |
13 | 实验区 | 113°49'30",28°59'6" | 太元天宫下面建设工人居住临时板房 | 其他人工设施 | 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6 |
14 | 实验区 | 113°48'13",28°53'16" | 已废止的采石场 | 生产经营 | 虹桥镇 大青石村 | 2013 |
三、生态问题整改情况
“绿盾2017”、“绿盾2018”专项行动生态环保问题出现后,平江幕阜山自然保护区按照上级整改销号相关要求,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联合相关部门以坚持“实事求是、注意整改成效、对标整改时限”为原则,采取“停止违法违规活动、执行行政和问责处罚、完成生态整治修复”的办法,实行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进行整改。保护区存在的14个生态环保问题,目前都整改到位,具体整改方式和成效详见下表和一个问题一个整改台账资料。
幕阜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情况明细表
序号 | 问题描述 | 处罚方式 | 整改措施 | 整改情况 |
1 | 太元天宫道 教场所 | 林业处罚5.7465万元。 | 处理责任人,补做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补有关手续。 | 宗教手续齐全,已做生物多样性报告,补办手续已报省林业局,待局审核批复。 |
2 | 一峰尖 地质灾害点 | 林业处罚9.5804元。 | 地质处险,生态复绿。 | 已进行地质处险,完成复绿。 |
3 | 云腾寺至一峰尖至望湖亭至老龙沟道路硬化 | 林业处罚0.5万元,环保处罚10万元。 | 处理责任人,补做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补有关手续。 | 已做生物多样性报告,补办手续已报省林业局,待局审核批复。 |
4 | 沸沙池厕所 | 林业处罚0.2万元。 | 补办手续 | 已做生物多样性报告,补办手续已报省林业局,待局审核批复。 |
5 | 未批改建 游客中心 | 环保处罚。 | 补办手续 | 已做生物多样性报告,补办手续已报省林业局,待局审核批复。 |
6 | 一峰尖和沸沙池交的叉路处 临时板房 | 环保处罚。 | 限时拆除 | 已拆除和复绿。 |
7 | 虹桥镇仁义村防火通道 | 林业处罚10.077万元。 | 处理责任人,进行生态复绿。 | 已处理责任人并巩固复绿。 |
8 | 虹桥镇大山村邱家电站,电站于保护区设立后建成,因审批环节环评报告未批复,定性为违法违规电站。属扶贫开发项目 | 扶贫开发 民生问题, 无。 | 责令暂时关停,完善环评手续,限期生态改造。 | 2018年11月5日责令停止发电;根据湘水发[2018]8号文件的要求编制了《邱家电站生态改造方案》,到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改造任务;2019年4月30日县政府组织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完成环评手续。 |
9 | 南江镇百合村地质灾害处险工程 | 自然灾害,无。 | 生态复绿。 | 地灾隐患消除,自然资源意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不予立案。 |
10 | 南江镇百合村扶贫饮水工程 | 扶贫开发民生问题,国土责停。 | 补有关手续。 | 扶贫饮水工程,自然资源意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可不予立案。 |
11 | 南江镇百合村洪家组,村民建房及对房屋左侧进行开挖消除地质隐患 | 扶贫开发村民,自主建房, 国土责停。 | 补有关手续。 | 精准扶贫户建房,地灾隐患已除,南江镇协同国土已补齐相关手续。 |
12 | 虹桥镇高桥村村民新建住房 | 扶贫开发村民自主建房, 国土责停。 | 补有关手续 | 1976年三峡移民,平虹政【2016】82号批准面积138平方米。 |
13 | 太元天宫下面建设工人居住临时板房 | 限时拆除。 | 限时拆除 | 已拆除,防火线上,不需复绿。 |
14 | 已废止的 采石场 | 国土处罚。 | 生态修复 | 已全面复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