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我局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中有湘FC0200等63台营运货车(具体车辆明细附后)存在行驶证注销、行驶证已转外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对其《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7月26日至8月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并在“意见书”上署名,写明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签名,凡未加盖公章或未签名及未写明联系方式的视同为无效意见。
附:行驶证已转外省、行驶证注销货车明细表
联系地址: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103室)
联系人;吴泉明、周胜昔
联系电话:0730-6263590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