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天岳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众安置区3期道路)施工许可证审查结果

来源:县住建局 2024-08-02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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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

面积

(M2

中标单位

中标价

(万元)

施工许可证号

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

平江县天岳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大众安置区3期道路)

湖南溪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23.9508

430626202402050102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