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以下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面积 (M2)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万元) |
施工许可证号 |
平江县天富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平江县“步步高御城新天地”商业综合体项目S3地块(二期) |
64252.98 |
湖南垚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601.7417 |
430626202401040101 |
平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