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确定名称,报学前教育专干,申请变更。
第二步:学区专干告知民政局提供的账号密码。
第三步:按“民办非企业办事流程”申请“名称核准”,填写资料提交审核,待核准通过
第四步:按变更办学许可证的办事流程下载资料,整理资料(七项)交学区专干。
第五步:同时进行注销“营业执照”网上申报工作,提交公示。
第六步:按“民办非企业办事流程”申请“成立登记”,填写资料提交审核,待核准通过。
第七步:领取教育局颁发的新办学许可证和同意变更批文。
第八步:准备注销营业执照的纸质资料和民政局“名称核准”“成立登记”资料。
第九步:送注销营业执照纸质资料(含正副本)到政务中心市场监管管理局。
第十步:带上交民政局的“名称核准”“成立登记”资料到政务中心515办公室盖教育局的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第十一步:上交民政局的“名称核准”“成立登记”资料申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第十二步:领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上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到政务中心515办公室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