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七仙电站平江县七仙电站整治项目(1000kW)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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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七仙电站整治项目(1000kW)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虹桥镇洞口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七仙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虹桥镇洞口村,属于引水式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引水坝、引水隧洞、压力管道、电站厂房、升压站等。大坝为拱型坝,坝高13m,坝顶轴线长40.8m,坝顶高程202.0m。引水隧道断面型式为矩型,断面尺寸为宽3.2m,高3.2m,隧道长340m,引水隧道设计坡降1/1000,隧道过流能力流量达8.65m3/s。进水闸门2片,尺寸为1.8m×1.5m,采用丝杆启闭机启闭。年发电量为248.3万kw.h。项目总投资为234.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润滑油采用油桶收集后存储于厂房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和含油废抹布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