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江灾害风险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平江)——汨罗江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生态办 2020-05-11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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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方法》,为使公众了解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汨罗江灾害风险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平江)——汨罗江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平江县汨罗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平江县汨罗江干支流流域乡镇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汨罗江干支流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治理范围为汨罗江干流城区段城关镇、三阳乡等2个乡镇14个子工程以及汨罗江干流流域农村段10个乡镇12个子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城区干支流堤防治理40km,农村干流堤防治理14.35km,沙洲修复1处以及排涝泵站的新改建工程。

2.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江县汨罗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平江县城关镇十字街平江县人民政府1楼

联系人:湛解军

联系方式:18973005678

3.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湖南中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四期9栋5楼

联系人:查工

联系方式: 0731-89721466

Email: 710236757@qq.com

4.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⑴、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可在网络上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按要求填写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

⑵、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特别说明: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平江县汨罗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