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伍市镇海力石材有限公司年利用20万吨废石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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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利用20万吨废石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伍市镇桥墩村6组四斗冲
建设单位:平江县伍市镇海力石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博地环境资源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将破碎、筛分等主要产尘工艺密闭设置;辅助工程中的办公室、控制室依托现有;储运工程中已建设露天原料和产品堆场,成品堆场新建生产厂房,将成品进行密闭储存;公用工程依托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沉淀池沉渣、收尘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砂石骨料生产线须配套收尘装置,采用喷雾、洒水、全封闭皮带运输等措施,破碎加工区、中间料库、成品库等区域实现厂房全封闭。厂区进行洒水降尘,定时清扫,保持厂内环境整洁有序。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