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6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管理股 2019-06-2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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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6月份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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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江县南江地区牲猪屠宰点有限公司年屠宰生猪4.5万头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10359号

2019/6/10

2

湖南景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平江县木瓜河木金乡上中村段治理工程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10369号

2019/6/10

3

颐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颐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颐华城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审批意见.doc

平环批字  [2019]20370号

201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