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驷马石场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9-07-03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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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驷马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驷马石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城关镇驷马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驷马石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已建设内容有露天采场、加工区、堆场、排土场、矿山道路、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工程新建废水沉淀池、排水沟、护坡、挡土墙、浆砌沉砂池,对加工区、废气防治设施、成品堆场、表土堆场进行完善。主要生产设备有:挖掘机、潜孔钻、运输车、装载机、颚式破碎机、锥式破碎机、振动筛、皮带运输机。工艺流程为:表土剥离→穿孔、爆破→剥离、挖掘→破碎、筛分→装车外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项目宜实施“剥离—排废土石—造地—复垦”一体化技术,分阶开采,加强矿区沉淀池、边坡、截水沟、排水沟、护坡及拦渣坝等建设,防范矿区的水土流失,废土场进行围挡,堆放高度应低于围挡高度,避免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截排水和废水回用处理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排水沟及沉淀池均采取硬化处理,做到防渗防漏;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灌溉。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控制采剥扬尘、装卸扬尘、加工扬尘、排土场扬尘,在产尘点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破碎、筛分设备采取“单体钢板箱体密闭”+喷淋降尘处理,皮带输送设置密封通道;确保厂界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3、控制采剥扬尘、装卸扬尘、加工扬尘、排土场扬尘,在产尘点采取洒水抑尘的措施;破碎、筛分设备采取“单体钢板箱体密闭”+喷淋降尘处理,皮带输送设置密封通道;加强车辆运输管理,对矿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及时清扫、降低汽车行驶速度等措施减少运输扬尘。

4、优化平面布局与设备选型,对挖掘机、锯石机及运输车辆等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车辆进出时间、路线、车速,严格控制运输车辆鸣笛及超载,不得在夜间进行生产及运输。

5、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的相关要求对排土场进行设计和管理,废土堆存于排土场内,确保安全稳定堆存处置;废水沉渣定期清理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