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景力建设有限公司湖南省平江县木瓜河木金乡上中村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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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湖南省平江县木瓜河木金乡上中村段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木瓜河木金乡上中村段
建设单位:湖南景力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建设内容为对项目区域内6.15千米河道进行整治;河道两侧10.36千米岸坡整治,其中左岸5.13千米,右岸5.23千米;提防恢复719.5米,其中左岸486.5米,右岸233米;疏浚365403.75m3,并进行筛分;支流入河口护砌8处;涵管等出水口整治7处;新建下河踏步25处,加固桥梁2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实施清淤疏浚、涵管拆除重建等涉水施工,合理安排涉水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减少涉水施工对水体的扰动。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边施工边洒水,避免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等措施,降低产生的扬尘;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防止物料洒漏扬尘污染。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高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渣部分用于围堰填筑和自身回填,其次用作景观用土,多余土方外运进行社会化处置;河道疏浚产生的砂砾,通过筛网筛选、传送带运至临时堆场堆放,进行社会化处置。
5、环境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施工期作业管理制度及各类管理台帐,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监测和监理措施做好施工期水质保护、大气环境防护、噪声防护和固体废物处理工作,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