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平江县伍市镇兴民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伍市至石桥公路兴民廉租房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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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伍市镇兴民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伍市至石桥公路兴民廉租房段)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伍市镇(兴民廉租房南侧),西起栗山河,东接规划道路
建设单位: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道路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新建的道路工程,路线全长约540m,设计速度40km/h;道路标准段宽44m,含双向4条机动车道,每侧设人行道宽4.5m,路面采用沥青砼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工程建设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拆迁安置、水土保持、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落实各项污防措施,做好老路改造“以新带老”工作。
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优化道路布线和工程方案,尽量利用原有路基;尽可能维持现状,保持原有的生态环境。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弃渣场,由渣土管理部门统一调运。做好路基边坡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加强道路绿化与景观设计,做到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并防止带入外来物种。
三、按报告表中要求规范处置施工废水,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选择合适施工时期,避免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施工弃渣禁止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四、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站,沥青和混凝土全部外购。加强施工场地及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严禁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施工,渣土实行封闭运输;合理布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采取设置围档、物料遮盖、车辆清洗、洒水抑尘等措施,有效防止物料洒落或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加强路面养护和绿化维护。
五、科学制定施工计划和运输方案,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采用低噪声设备、先进施工工艺和合适的施工方式,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设临时的隔声屏障,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禁止噪声较强的机械夜间施工,减少噪声扰民。运营期在居民集中区路段适时设置禁鸣、限速等标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