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光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8-12-2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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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光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光明眼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城关镇天岳南路东侧致富路南侧

建设单位:平江光明眼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宁夏智诚安环咨询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3817m2,总建筑面积10081.97m2。规划建设100张床位,全院干部职工60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人,预计每年门诊人次约0.6万人次。医院建成后设有的医疗科目主要有眼科、内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心电图诊断)等5个临床科室和5个手术室,化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等4个医技科室以及多个行政后勤科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医疗废水进行预处理后一起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沉淀、紫外线消毒等措施处理达标,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平江县污水处理厂。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采取消声、减振措施,污水站的水泵安装在专门设备房内,经隔音、绿化带降噪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医疗固废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及转运,并建立管理台账,医疗固废及污水处理站污泥送岳阳方向固废处置公司安全处理。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污水处理站采取地埋设计,产生的恶臭气体利用紫外光照射消毒后经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进入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采用专用管道收集引至楼顶排放。发电机废气通过小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专门排气孔排出。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