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民政局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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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建设
建设地点:平江县长寿镇东一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民政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民政局平江县长寿镇殡仪馆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长寿镇东一村。主要建设内容有火化车间、吊唁厅、综合楼、食堂、门卫室、配电间、停车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9127.16m2,总建筑面积为5601.44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产生的废水经消毒池、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接入长寿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合理规划进出殡仪馆车队路线,项目场界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鞭炮,并严格控制电子鞭炮使用和哀乐活动时间。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除尘灰渣泥等固体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或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五、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火化机燃料采用柴油,火化炉废气收集后通过二次燃烧+脱硫+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等处理措施,处理达到《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的标准以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殡仪馆内严禁焚烧遗物祭品(即死者衣物、纸钱和纸花圈等)。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