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华文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鱼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环保局 2016-03-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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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华文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鱼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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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18000吨鱼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伍市工业园

建设单位:平江县华文食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华文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鱼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江县伍市工业园福坤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锅炉区、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约9600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约80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物处理,生产废水污水经处理系统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统一由小沟渠排放至汨罗江;园区污水处理厂管网接通之后,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二、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清洁文明施工,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水土流失及扬尘影响。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必须夜间施工的须提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获得允许后方可进行;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大面积开挖与雨季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等防尘措施,并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区日间生产,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对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风机消声措施,来降低噪声排放。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四、分捡废弃物、生产过程的废弃物、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卖作饲料;燃料燃烧除尘灰渣交附近砖厂利用,污水站产生的污泥送填埋场填埋,油脂送专业机构利用;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运输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五、烟气分别经脱硫除尘处理后,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的要求,由40m高烟囱排放;油烟废气用油烟处理装置处理由屋顶15m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放在离生活区和居民较远的地方,排水管网密封,酸化水解池密封,植树绿化,以减小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