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等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针对分布在张家金矿周边范围内的6处尾砂点(堆)和1处简易尾矿库进行重金属治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1、先将板坑组上砂坡尾砂转运至鸡垄坳暂存,对板坑组上砂坡处置场进行底部防渗,再将垄坳尾砂、尾矿库下游农田尾砂、塘边屋里尾砂、板坑组长盗坡尾砂、张树坡尾砂以及两处氰化池尾砂转运至板坑组上砂坡处置场,一起进行就地处置,并对这五处尾砂原址以及氰化池进行生态修复,对处置场进行渗滤液收集,最后封场及生态恢复。
2、对戴舅坡尾矿库进行覆土及生态恢复。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
(1)废气:本项目属于重金属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来源于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土方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和农作物会造成不利影响;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造成地面扬尘等。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污染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
(2)废水: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期施工废水和营运期处置场渗滤液。
(3)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4)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施工机械等,噪声值约70~85dB(A);
(5)生态:施工期对治理区周边植被、土壤景观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废气: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及运输、一些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废气。通过采取洒水抑尘、围挡等措施达标排放。
(2)废水:主要为处置场渗滤水,拟经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运至下方的张花金矿下沙坡尾矿库污水处理厂集中进行处理,渗滤液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废石等。建筑垃圾、废石运至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派专人打扫清理。
(4)噪声:本项目施工采用人工施工与机械施工相结合的施工方法,人工开挖噪声值较小,主要噪声源是各类施工机械、原材料运输车辆运行时所产生的各类噪声,噪声级均在70dB(A)以上,随着施工区不同而流动,且多为间歇式运行,故施工噪声亦具有间歇性、短暂性和不固定性。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噪声对周边居民点声环境影响很小。
(5)生态:施工期主要是对地表土层、植被的破坏。因此,挡渣墙、排洪沟建设以及原场地覆土时,对产生的临时表土弃土,不得随意丢弃。施工完后,在堆土、弃土的地方种植树木,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施工时应合理利用土地,能不破坏的植被绝不破坏,暂时毁坏的,应尽快恢复。同时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不准乱砍滥伐,保护自然资源。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项目能够带来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您认为本地区最大的环境问题是?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你对本项目最担心的环境问题是?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日~12月15日。
八、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平江县鑫欣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矿长
联系电话:13387304777
九、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工
联系电话:188-7330-4566
E-mail:971297972@qq.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