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卫生健康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5-10-16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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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跨部门综合监管,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2025年度平江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县卫健局决定联合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医疗行业开展定向抽查。现制定如下具体方案:

  一、抽查部门、对象和比例

  抽查部门:由县卫健局牵头发起,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参与部门。

  抽查对象:全县医疗行业的经营主体。

  抽查比例:3%。

  二、抽查事项和内容

  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依法执业事项检查

  环保部门: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处置事项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管理事项检查

  三、执法检查人员

  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随机匹配。

  四、抽查工作平台

  运用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制定或接收任务、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录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公示。

  五、抽查检查时间

  6月抽取检查对象名单;7月至9月实施检查并录入检查结果。

  六、抽查检查方式

  由各相关部门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进行,其中采取现场检查方式的各联合部门应该约定在同一时间实施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七、实施检查步骤

  一是认领任务,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卫生健康部门和环保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自认领任务并抽取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

  二是组织开展检查。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检查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有序开展检查,检查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对检查对象正常经营的过多打扰。

  三是录入检查结果并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原则归集公示抽查结果,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各自录入到湖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示。

  四是建档保存资料。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改正通知等检查工作书式资料,由检查机关整理归档保存。

  八、抽查结果及处理

  (一)抽查结果类型

  抽查结果为未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八种类型。

  (二)后续处理

  抽查发现问题须责令改正的,依法责令有关企业改正。

  抽查结果为“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由各登记机关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抽查结果为“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后续监管,查处结果由管辖部门公示。

  抽查发现企业连续两年未年报、未报税且登记住所失联的,由各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抽查发现企业应由其它部门管辖的问题,及时移交案件线索。

  抽查发现企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九、有关要求

  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的重大变革,也是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定监管方式,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认真落实《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中的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高装备水平,强化业务培训。要注意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完善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抽查工作,圆满完成抽查任务。要高度重视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工作,检查结果未录入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检查任务。检查人员应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接受检查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平江县环保局 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