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层级 |
检查依据 |
责任部门 |
对船舶进出港报告的监管 |
对船舶进出港报告的行政检查 |
船舶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国家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 |
对国家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主席令第23号修改)第十九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监管 |
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对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履行经营协议情况的行政检查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该船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监管 |
对经营港口理货业务备案的行政检查 |
港口理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港口法》第二十五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人员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二十三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经营资质的监管 |
对国内船舶管理经营人经营资质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水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第676号令予以修改)第二十七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 |
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行政检查 |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的监管 |
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标准规范执行、工作规范性、内部运行管理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市级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 |
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主席令第23号修订)第十五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的监管 |
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部属单位的行政检查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部属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二款:“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的监管 |
对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的行政检查 |
船舶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监管 |
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区县级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船舶污染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的监管 |
对船舶污染事故技术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的行政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七)部分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二)擅离职守;(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四)私下接触投标人;(五)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六)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七)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监管 |
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机动车维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区县级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七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超额收取保证金或者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利息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超额收取保证金或者不按规定退还保证金及利息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不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港口经营情况的监管 |
对港口经营情况的行政检查 |
港口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主席令第23号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8年第10号令)第三十五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和本规定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布。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旅客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监管 |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行为的行政检查 |
港口经营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二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经费导致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未按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未按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管 |
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检查 |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省内客船、危险品船营运资格情况的监管 |
对省内客船、危险品船营运资格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35项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普通货船运输和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资质的监管 |
对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业务经营者和省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者经营资质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第676号令予以修改)第八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 |
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的监管 |
对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工程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工程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一)伪造、变造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骗取中标;(二)3年内2次以上使用他人名义投标;(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四)其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严重的行为。投标人自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该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或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监管 |
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1.《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1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等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等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2.《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一)施工图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二)施工图设计经批准后,对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擅自作出变更或者采取肢解变更内容等方式规避审批并开工建设的。"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料时限不符合规定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资料时限不符合规定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船员服务簿持有的监管 |
对船员服务簿持有的行政检查 |
个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监管 |
对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行政检查 |
船舶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持有船员适任证书的监管 |
对持有船员适任证书的行政检查 |
个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市、区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七十条:引航员的培训依照本条例有关船员培训的规定执行。引航员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订。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监管 |
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行政检查 |
项目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 |
《公路法》第25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道路旅客运输的监管 |
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客运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十条、第八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五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区县级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三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监管 |
对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行为的行政检查 |
港口经营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2.《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一)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管 |
对监理企业及监理现场工作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监理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7号)第三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从业单位越级(无证)承揽工程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从业单位越级(无证)承揽工程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建设从业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招标业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一定期限内从事招标业务;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招标职业资格。"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行为的监管 |
对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港口经营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监管 |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行政检查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的监管 |
对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行政检查 |
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人员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省际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资质情况的监管 |
对省际旅客、危险品货物水路运输的行政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第676号令予以修改)第八条:经营水路运输业务,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批准……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国务院令第645号)第六条:(五)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许可以及运输工具安全管理,……;第四十三条:从事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的,应该按照水路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道路货运经营的监管 |
对从事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从事货物道路运输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区县级 |
《道路运输条例》(2019)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国际班轮运价、无船承运运价的监管 |
对国际班轮运价、无船承运运价备案的行政检查 |
国际班轮经营者、无船承运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国务院第709号令予以修改)第十五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船载化学品安全运输条件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的监管 |
对船载化学品安全运输条件评估机构评估报告的行政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做好取消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监管 |
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行政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对其他从业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行为的监管(交通运输领域) |
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对其他从业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县级以上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的监管 |
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给予不良行为记录的行政检查 |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十一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评价活动、评审员管理等情况的监管 |
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备案条件、评价活动管理、评审员管理、评价案卷、现场评价以及机构能力保持和建设等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机构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 |
1.《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铁路,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路等设施的监管 |
对跨越、穿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跨越、穿越高速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行政检查 |
跨越、穿越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备案的监管 |
对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业务备案的行政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管 |
对建设单位履行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的检查。 |
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四条、第五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实质内容进行谈判行为的监管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实质内容进行谈判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实质内容进行谈判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湘江高等级航道枢纽船闸业主的监管 |
对湘江高等级航道枢纽船闸业主单位进行的维护不力,造成船闸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影响通航行为的行政检查 |
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内地与台湾、港澳间海上运输市场的监管 |
对从事内地与港澳间普通货船、集装箱船海上运输业务备案的行政检查 |
海上运输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监管 |
对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质量的行政检查 |
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监管 |
对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国家重点水运建设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主席令第23号予以修改)第十五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国际班轮运价、无船承运运价的监管 |
对国际班轮运价、无船承运运价备案的行政处罚 |
国际班轮经营者、无船承运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2019年国务院第709号令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在航道内采砂行为的监管 |
对在航道内采砂行为的行政检查 |
企业、个人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九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违法转分包行为的监管 |
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违法转分包行为的行政检查; |
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行为的监管 |
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行为的行政检查 |
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行为的监管 |
对建设工程项目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违法本办法第十九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三条 违法本办法第十九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行为的监管 |
对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标而不招标行为的监管 |
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标而不招标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必须招标而不招标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与他人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中标等行为的监管 |
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与他人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中标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与他人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手段中标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介机构与他人串通行为的监管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介机构与他人串通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泄露标底、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贿赂、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等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介机构与他人串通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泄露标底、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贿赂、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等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或者泄露标的行为的监管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或者泄露标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情况或者泄露标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收受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好处,或透露信息行为的监管 |
对收受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好处,或透露信息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收受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好处,或透露信息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的监管 |
对无船承运业务备案的行政检查 |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的备案手续行为的监管 |
对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规定的备案手续行为的行政检查 |
船舶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四十四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水工程建设单位或者运营单位的监管 |
对水工程建设单位或者运营的行政检查 |
企业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一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管 |
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检查 |
水运工程监理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国家级、省级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四条、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行为的监管 |
对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行为的行政检查 |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泄露应当保密的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行为的行政检查 |
水路工程建设单位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
对渡口水域保护范围的监管 |
对渡口水域保护范围的行政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重点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二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渡船渡运的监管 |
对渡船渡运的行政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三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港口经营情况的监管 |
对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 |
港口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湘江航道上航行的船舶的监管 |
对湘江航道上航行的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或者船舶吃水高于航道实际水深使用航道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船舶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船闸运营单位的监管 |
对船闸运营单位的行政检查 |
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条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的检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运输车辆等道路运输资质事项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的检查 |
网约车市场及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资质、证件的监督检查;平台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监督检查;网约车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道路运输新业态经营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市级、区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铁路专用线建设情况的检查 |
铁路专用线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检查 |
铁路专用线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铁路专用线社会道口及突发事件应急应对情况的检查 |
铁路专用线道口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擅自设立铁路专用线道口或人行过道的检查;对铁路专用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检查 |
铁路专用线经营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州、区县级 |
《湖南省铁路专用线管理办法》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车辆超限超载监督检查 |
监督检查货运源头单位监管情况;治超平台联网情况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调查情况 |
货物源头单位、货运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市级、区县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湖南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
对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住所、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的检查;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等运输资质事项 |
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省级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