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第一版) |
序号 |
权职类型 |
事项分类 |
编号 |
事项名称 |
认定事实的依据 |
处理(处罚)依据 |
1 |
行政处罚 |
劳动合同规定(01000) |
01001 |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九条 |
2 |
行政处罚 |
01002 |
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 |
3 |
行政处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02000) |
02001 |
使用童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
4 |
行政处罚 |
02002 |
非法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八条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九条 |
5 |
行政处罚 |
02003 |
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二款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 |
6 |
行政处罚 |
02004 |
未按照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八条 |
7 |
行政处罚 |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03000) |
03001 |
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8 |
行政处罚 |
03002 |
安排女职工从事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
9 |
行政处罚 |
03003 |
安排女职工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10 |
行政处罚 |
03004 |
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
11 |
行政处罚 |
03005 |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
12 |
行政处罚 |
03006 |
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上夜班、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延长工作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六)项 |
13 |
行政处罚 |
03007 |
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禁忌从事的劳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七)项 |
14 |
行政处罚 |
03008 |
用人单位未对未成年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五条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八)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