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2-03

隐患督办单(2016-98)

来源:县安监局    2016-11-21 09:53 字体大小:  |    |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面整治校车安全运营隐患的

督 办 函

 

余坪镇人民政府,县校车办:

校园安全工作是大事,校车安全则是校园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经查,余坪镇共有国标校车16台,改装校车1台,每天接送学生、幼儿1562人。在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谈岑学区组织的多次校车排查活动中,发现该镇校车普遍存在超载情况,特别是周一和周五初中寄宿生上小学,客运车辆超载更是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亟需整治。

请余坪镇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余坪镇稳定团结,于本月16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校车运营工作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请县校车办加强对此处隐患的督查督办,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请余坪镇于20161123日前完成隐患整治任务,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县安委办(联系电话:0730-6261990)及县校车办(联系电话:0730-6234663)。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