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2-03

平江县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03-25 16:24 字体大小: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从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要求,为加强我县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平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农机领域全方位、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农机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业机械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我县农机安全各环节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农机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我县农机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及农机安全较大事故持续减少,坚持防止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农机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 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农机安全生产企业、合作社、农机大户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农机安全操作管理等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善农机安全生产、作业条件。严格落实驾驶操作人等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共建共治工作机制,加强农机、应急、公安交警、市监等多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充分调动农机安全互助协会、保险企业等力量参与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健全农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机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制,依法加强农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实施分组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失信惩戒。

4.完善农机事故调查制度。严肃农机事故调查,加强农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强化安全监管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农机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责任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农机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农机行业。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完善农机事故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降低“二次事故”风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求助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农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农机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农机生产销售监管。联合市场监督部门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型,严禁擅自改装农业机械违法行为。健全落实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专项清查。开展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清查,严格按农业农村部、省厅有关拖拉机注册登记的法规及文件精神要求,确保系统目录中没有名目的拖拉机坚决不上户,不符合系统目录参数标准的拖拉机坚决不上户。

3.加快淘汰隐患问题农机产品。加大老旧农机的淘汰报废更新。加快变型拖拉机的报废,凡达到报废年限、符合报废条件的变型拖拉机,一律实行报废。争取国家、省、市对变型拖拉机的报废补偿。加强变型拖拉机报废拆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利用报废零件拼装农机的行为。

(三)进一步提升农机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监管。在驾驶操作人员安全培训中,增加二次事故防患、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操作人员职业素质能力,进一步规范异地考试制度,实行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

2.加强对农机企业生产从业人员的培训。将全县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的生产从业人员纳入培训范畴,将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考评体系,明晰各农机生产企业及个人的安全培训责任,加强对各农机生产企业的监管与责任倒查。

(四)进一步加大农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力度

1.推动农机企业规范经营。督促农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辨识,加强从业人员动态监管。深入推进农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行安全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督促农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农机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农机企业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实行逐级考核,对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吊销其有关证照;对屡整不改、高危风险的农机企业,要列入黑名单,淘汰出农机行业。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农机安全治理

1.强化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结合全县拖拉机顽瘴痼疾问题整治行动,继续落实上级关于变型拖拉机的淘汰报废政策,加速全县变型拖拉机的报废。严格报废过程监管,切实消除变型拖拉机存在的安全隐患。农机、应急、公安交警等部门及各乡镇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落实对变型拖拉机安全的全方面监管。

2.加大对农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农机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各乡镇,开展联合执法。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加强对砂石运输、渣土运输等重点交通行为以及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的监管,各乡镇要加大对钢材市场、拖拉机集散地的监管力度。严查拖拉机无号牌上路行驶、套牌、非法改装、酒后驾驶、逾期未年检、未按规定办理交强险、超载超速、非法载客、驾驶证准驾与实际驾驶车型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外挂超标准上户拖拉机,要依法暂扣,核实真实性。发现假牌、套牌或没有正当来源等伪造、变造拖拉机证书和牌照的,依法予以收缴。

三、 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各尽其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协作配合,认真推动全县农机安全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由平江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主任朱劲松为组长,平江县应急管理局朱正茂副局长、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贺朝辉副大队长、平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志峰副局长、平江县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全体班子成员、各乡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农管中队中队长、平江县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张帝明及各乡镇农技站站长为成员的农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机安全监理所,张帝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 时间安排

20205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5月)。各乡镇及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成立联合班子,联合进行部署,分工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6月至12月)。对全县农机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子,建立农机企业、机具、驾驶操作人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治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乡镇及农机、应急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和农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我县农机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保障。积极推动农机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县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农机安全防控网点建设,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我县全面开展。

(三)提升监管水平。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公众号、微信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深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