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委〔2020〕 号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平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江高新区、城投集团、园艺示范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平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0年6月 日
平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和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5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专项整治,使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顽瘴痼疾根本根治,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民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建设绿富双赢新平江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心入脑,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5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专题。一是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和研讨,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传活动,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五是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保障力度,推动充实部门、乡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应急管理专项培训轮训,提升人员配比和工作能力。(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等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乡镇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广“一会三卡”制度,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强化安全教育培训,2022年底前,完成8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建设一批二级标准化企业。三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开展双重预防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制定企业“红、橙、黄、蓝”(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布图,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2022年底前,全县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四是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管理。五是紧紧围绕“人、物、制度和不断变化的时空环境”四要素,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六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工安全生产双向承诺。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对重点行业领域高危企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及各执法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20年6月底前,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一表一图一清单一报告”;2021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其中,存在重大风险的2020年底前完成);2022年底前,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其他企业全部完成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二是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联合建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禁止在工业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三是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治理。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机制。四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五是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确保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六是推动科技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提高安全防护等级与保障能力,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鼓励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县应急局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发改、市场监管、科工、生态环境、住建、卫健、平江高新区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非煤矿山有关制度和地方标准,健全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相关标准研究制定和宣贯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全县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座以上。三是认真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认真落实八部委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县乡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前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6月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五是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项突出问题。(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完成制定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按照“单位和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等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四是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制定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中心城区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县消防大队牵头,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2020年完成规定建设任务基础上,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等,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载重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全面推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彻底整治“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严厉打击上道路行驶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违法违规行为,加速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二是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三是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责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及时消除影响铁路安全运行的隐患问题。四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整治防护设施不良、机动车违法驾驶等。五是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和资源共享,健全同级部门间和部门层级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六是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严禁旅游、渡运等水上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厉打击货船、渔业船舶、农用船舶非法载客行为。七是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邮政涉恐涉暴、砂石运输、渔业船员等专项治理,加强渔业监管执法。八是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推动实现本质安全。(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邮政公司、县委政法委、县科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铁路运输企业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指导监督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督促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推动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六是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加强地下管线动态管理,扩大管线综合系统建设和使用范围,提升地下管线管理与数据利用水平。(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工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广体局等配合)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推动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措施,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平江高新区、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配合)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落实危险废物管理机制。落实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落实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科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全隐患,取缔非法渣土场。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继续分级分类组织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科工信局、县发改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烟花爆竹“全域禁炮”专项整治。保持“全域禁炮”决心不变、力度不变、措施不变、督查力度不变,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禁炮效果,全面实现“三全四零”的“全域禁炮”工作目标,全县辖区域内、全时段、全员不燃放烟花爆竹;全县区域内实现“零储存、零销售、零燃放、零信访”。(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一是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对有限空间进一步确认并登记建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二是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作业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三是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四是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作业过程中,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毒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五是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六是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县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商务粮食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根据职能分工负责)。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宣传行动,落实各方监管责任。二是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全面推动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承诺制度。三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到2022年底前,全县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定期检验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全县万台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均控制在0.25以内。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抽查,重点使用单位抽查率为100%,其他使用单位抽查率不低于20%,依法加大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力度(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平江高新区、城投集团等根据职能分工负责)。
(十四)学校和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的责任体系。二是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别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三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药品安全、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学校建筑物及设施设备安全等专项治理。四是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学校安全素质教育,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消防大队、县农业农村局等根据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文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提高文旅广体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经营单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经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文旅广体经营单位、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加大安全投入,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六是加强对文旅广体经营单位、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督促各经营单位、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强化旅游包车管理。按照省文旅厅《关于加强旅游客运中旅游包车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文旅市场〔2020〕41 号)要求,监督旅行社选用正规的旅游运输公司旅游客运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和驾驶人的资质,依法查处旅游包车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八是开展广播电视系统整治行动。打击销售安装和使用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违法违规广告播出,“户户通”、“村村响”管理与建设的工作不实、不细、不深入,设施不完善和直播卫星“户户通”图像不清晰、“村 村响”喇叭不发声等问题(县文旅广体局牵头,县商务粮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等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十六)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进一步健全农机安全责任体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共建共治体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机事故调查制度,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源头整治。严格农机生产销售监管,组织专项清查,加快淘汰隐患问题农机产品。三是进一步提升农机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监管,加强对农机企业生产从业人员的培训。四是进一步加大农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力度。推动农机企业规范经营。五是进一步加强重点农机安全治理。强化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县蓄牧水产农技中心牵头,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等根据职能分工负责)。
(十七)水利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等;二是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重点整治水库大坝、水电站(含农村水电)、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淤地坝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三是河道采砂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无证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在河道内乱堆乱弃采砂尾堆的,擅自设置砂石堆场(码头)的;四是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勘测设计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不到位;五是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水利试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科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根据职能分工负责)。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对照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实施方案和本实施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另行制定。各乡镇、园艺示范中心、城投集团等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召开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部署起草实施计划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平江高新区、城投集团、园艺示范中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均需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驻点督导、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乡镇、园艺示范中心、平江高新区、天岳新区(城投集团)、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县安委办,县安委办汇总梳理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上报市安委办;2022年12月,县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提请省县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有序推进。成立平江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伟雄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陈 淼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徐教凡 副县长
潘如意 副县长
艾志军 副县长
魏移宗 副县长
田 浩 副县长
刘 勇 副县长
徐岳湘 县政府党组成员
李炎平 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各乡镇乡镇长,园区主要负责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
各乡镇、园区和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重点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安委会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对照要求,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壮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宣传部门要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宣传工作重点,组织电视、电台、报刊等各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形成系列报道;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微博、宣传展版,突出重点、抓住典型、集中宣传;同时广泛动员厂矿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宣传,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开设曝光平台,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打一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人民战争。(县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别负责)
(三)强化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牵头管总,加强协调督促,定期调度通报。各部门安全办要充分发挥专业协调职能,定期组织部门会商,认真研判专业领域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领域情况,主动担当作为,细化措施,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四)强化保障能力,确保行动实效。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通过实施安责险,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五)强化监管执法,保持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坚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坚持“双随机”抽查机制,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强化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大隐患实现“闭环管理”,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督促企业自主发现、自觉报告问题隐患,着重跟踪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格按照涉嫌安全生产刑事案件追诉标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安全生产违法 案件。落实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严格考核问责,精准督促推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方案,严格工作标准,加强考核检查,及时收集数据,倒逼责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结合日常检查移交线索,做好执纪监督,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平江县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
2.平江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3.平江县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4.平江县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5.平江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6.平江县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7.平江县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8.平江县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9.平江县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0.平江县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1.平江县烟花爆竹“全域禁炮”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2.平江县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3.平江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4.平江县学校和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5.平江县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6.平江县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17.平江县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