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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诚实守信成为校园常态——教育系统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综述

来源:县教体局 2015-06-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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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一个行业来说,是生存之基,对于教育更是如此,以“诚”筑“教”,无往不利。近年来,教育部通过推动思政课改革,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等一系列举措,多措并举,以制度化和常态化为诚信教育、社会信用教育保驾护航。

诚信教育入课程

培育诚实守信意识、加强诚信教育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在学校阶段,课程是最好的载体。近年来,教育部通过思政课改革、将诚信教育融入课程大纲等方式,使得学生将诚信内化于心,外显于行。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全体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统编教材中,多门课程都结合教学目标,在不同章节中各有侧重地将诚信教育融入其中。

在近几年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改革实践中有多个高校将诚信教育作为思政课的一个专题,采用征文比赛、课堂情景剧、课堂辩论赛、微电影、社会实践调研等方式开展教学,将诚信理论教育和感性活动相结合,将老师讲授与学生自主参与相结合,推进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现在实践践行中,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在职业学校中,各地学校按照中职德育课程大纲要求,将诚信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课程和教材内容,开好“哲学与人生”、“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在其他公共课和相关专业课程教学中渗透诚信教育,使诚信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机融合,帮助学生了解道德基本规范,增强诚信公道、服务奉献等职业道德意识,养成良好职业行为习惯。

近年来,高教司高度重视信用管理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以目录外专业批准高校开始试办信用管理专业。2012年,教育部颁布实施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将信用管理专业正式列为金融学专业类下的特设专业。目前,已有中国人民大学等23所高校开设了信用管理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达4295人。

在课程建设方面,高教司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开发开设诚信教育课程,目前,全国部分高校开设了诚信教育方面的必修课选修课,并且纳入了学分管理。天津大学从2006年开始,面向全体本科生开设了“诚信”必修课。北京大学等高校开设了“科研诚信”选修课。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开设了“征信学”等选修课。

中小学诚信教育突出抓好诚实教育和守信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中小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懂得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从小立志做讲诚信的人。

比如,以“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为主题,利用校、班、团队会组织研讨会、辩论会;举办征文、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内橱窗、黑板报、广播、校园网大力宣传诚信教育的基本内容、要求和重要意义,形成“人人知诚信”的良好氛围,为“人人讲诚信”打下舆论基础。

诚信体系建制度

诚信体系的完善不能仅仅靠道德教化,还需要靠建章立制来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将诚信的基石夯得更实。教育部在建章立制方面,以制度政策为抓手,将制度建设与诚信教育结合起来,发挥制度的最大效用。

自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以来,历年申请人数与贷款金额总体上呈上升趋势。截至2014年,全国累计1276.71万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达到1199.07亿元。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顺利落实,得益于政府、银行、高校及贷款学生的共同努力。其中,贷款学生的诚实守信是维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良性循环的关键。

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助学贷款已经成为大学生践行诚信的试金石。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能够积极促进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与加强。申请使用国家助学贷款,要求贷款学生按照规定与合同约定如实申请、合理使用、按时足额还贷,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与责任。

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肃处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2013年1月1日,教育部颁布实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这是教育部颁布的首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部门规章,该办法的出台施行,首次明确界定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和对各行为责任主体的处罚,对打击学术造假、依法规范管理、重塑科学道德与学风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极少数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2013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起了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诚信教育入生活

诚信教育要取得实效,仅仅停留在学校教育是不够的,要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将学校诚信教育与社会道德和家庭道德建设结合起来。

社区和家庭是中小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诚信教育的通知》要求,学校要主动与家庭、社区紧密配合,扩大学校教育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特别是要重视和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充分认识诚信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诚信教育,促进学生诚信素养的提高。

在职业教育阶段,职成司要求各地各职业院校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开展家庭教育咨询等方式,指导家长言传身教,在家庭生活中开展诚信教育。各地各职业院校利用实行实习的有利时机,校企开展集团化办学、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管实习实训等,对学生进行劳动观念、职业精神教育,促进职业道德行为习惯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