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作为介于法律与道德之间“准法”的自治规范,是全体村民共同意志的载体,是村民自治的表现,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具有教育、引导和约束、惩戒作用,对新农村建设中促进村民自治具有重要作用。长寿镇永桂村制定出《幸福永桂·村规民约》,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易于接受。
村民自治很重要,村规民约少不了。
公共事业要配合,共同受益用得着。
村内设施要爱护,损坏必须照价赔。
乡村振兴齐努力,共同富裕携手行。
土地是来养活您,保护耕地势必行。
大操大办纯浪费,勤俭节约都说对。
安全用电要规范,私拉乱接有隐患。
上坟祭祖要文明,谨记防火进山林。
外出务工报组长,有事方便对你讲。
建房建屋要审批,违法建设必处理。
人居环境大提升,养殖粪污不乱排。
家庭卫生要讲究,鸡鸭鹅狗要圈养。
垃圾拖运要缴费,百来块钱不算贵。
房前杂物整齐摆,屋后垃圾不乱扔。
低保按照政策来,扶贫济困是根本。
孝敬老人是传统,薄养厚葬品行坏。
自家娃儿要管好,义务教育不能少。
为了生活更美好,要买医保和社保。
勤劳致富人人夸,赌钱打牌莫学它。
践行爱党爱集体,争当文明好光荣。
加入网络问政群,有事群里来解决。
上访闹事不可取,冷静上报会处理。
弘扬村内正能量,歪风邪气莫学样。
正当诉求及时办,无理诉求有法治。
和睦邻里乐哈哈,和谐民风靠大家。
村规民约字虽少,共同践行大家好。
《幸福永桂·村规民约》作为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更是一种创新乡村治理的有效载体,增强的是村民遵法守法意识,形成的是普通老百姓和村、社区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方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