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为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实现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现邀请广大市民参加“文明创建随手拍”活动,用照片和视频记录身边的文明言行举止,及时发现曝光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随手拍”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监督范围和重点
县城中心城区各路段、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影院、文化体育场馆、医院、宾馆、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商场超市、各学校、公交站台、城区社区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主要指以下八类表现:
1.机动车越线行驶、随意掉头、随意变道、加塞抢行、斑马线不礼让行人;
2.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
3.机动车乱停乱靠,司乘人员车窗抛物;
4.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栏;
5.占用或损坏公共财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乱贴乱画,踩踏毁坏花草、攀折树木;
6.公共场所吸烟、喧闹、随地吐痰;
7.宠物不栓绳、随地便溺不清理;
8.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其他不文明行为。
二、拍摄要求
1.拍摄工具不限,上传的图片视频要清晰、准确地反映事实。不文明行为主体是个人的要能明显体现当事人不文明行为过程;主体是商铺的需拍摄店铺招牌;主体是车辆的需拍摄车辆前后牌照和场景照片。曝光不文明行为是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纠正陋习的手段,应尽量体现善意提醒,原则上不暴露他人隐私。视频时长要控制在30秒以内。
2.拍摄者要对拍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包含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严禁假拍、摆拍、PS、盗用他人图片等。
3.作品上传后需按提示录入相关文字信息,信息提供不实不全的不予采用。同一地点发现的同一不文明行为以最先认定的随手拍有效投稿为准,不受理重复投稿。
4.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过程中不得进行不文明行为拍摄。
三、投稿方式
1.下载“今日平江”APP,点击界面上方照相机图标,再点开“随手拍”漂浮图标进入。
2.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和文字说明,上传不文明行为照片或视频,即可提交。
四、曝光处理
1.随手拍稿件被采纳曝光后,将通过线上方式向供稿作者支付一定稿酬;
2.被曝光的不文明现象,由县创文办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或乡镇、社区处理和整改,不文明行为达到相关执法处罚标准的,转交相应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3.热心参与“文明创建随手拍”活动的市民朋友,将推荐参加2020年平江县“优秀志愿者”评选。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创建靠大家,城市管理更离不开大家,您的用心参与和记录,将会使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更加文明美丽和谐幸福!
平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