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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来源:县公安局 2019-10-1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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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是城市形象的名片和标志,是争创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重要组成,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能反映出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市民的文明素质。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理应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参与者、支持者。今年,我县将于近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为此,我们向全体市民倡议:

一、机动车有序停放

1、小车、摩托按停车位摆放。

2、摩托停放在人行道外沿,车头朝外。

3、人行道上未划停车位的不能停放小车。

4、人行道上的盲道和自行车道不能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二、安全、文明过马路

1、有红绿灯的路口,请按绿灯通行,红灯等候。

2、行人横马路请走斑马线。

3、除斑马线外,行人不允许在机动车道内行走,更不得翻越栏杆。

三、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行时,须停车让行。

我们真诚呼吁,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创建,离不开您的支持与参与,为创造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有一个美好的家园,请您行动起来,在自己遵守的同时,劝导他人共同遵守。

平江县三城同创办

平江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