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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6-09-18 00: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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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江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经平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平江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有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投资者进行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采购人为平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各潜在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区内的汨罗江及其支流甲山河、仙江河、曲池河。

1.2项目内容:

平江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是对平江县城区内的汨罗江及其支流甲山河、仙江河、曲池河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本项目一是通过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提高河道行洪能力,保证城区行洪畅通;二是通过堤防加固工程确保城区七个防洪圈防洪安全,使防洪标准由现在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三是通过堤防岸线生态绿化工程有效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四是通过城区下游汨罗江江口大坝除险加固,保证城区汨罗江水位,满足城市水环境要求。着力打造平江县“水清、岸绿、天蓝、城美”的生态宜居环境。

主要工程包括河道疏浚工程;堤防达标建设工程;堤防岸线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江口大坝整险工程。

1.3建设规模:

1.3.1、河道疏浚工程:项目对城区25km河道进行清淤清障,其中汨罗江19km、甲山河1.5km、仙江河3km、曲池河0.5km、杨安桥河1km,支流河床最低宽度不小于15m;

1.3.2、堤防达标建设工程:项目新建堤防7.2km,其中:开发区防洪保护圈4.15km、甲山河防洪保护圈3.05km;加固堤防23.08km,其中杨安桥防洪保护圈2.43km、老城区防洪保护圈2.73km、寺前防洪保护圈3.9km、杨梓山防洪保护圈1.2km、大众片防洪保护圈1.8km、汨罗江11.02km;

1.3.3、堤防岸线生态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对20.91km堤防岸线实施生态护坡,其中:杨安桥防洪保护圈2.43km、老城区防洪保护圈2.73km、开发区防洪保护圈4.15km、甲山河防洪保护圈3.05km、寺前防洪保护圈3.9km、大众片防洪保护圈4.65km;修建防汛道路11.65km,其中:杨安桥防洪保护圈2.35km、老城区防洪保护圈2.89km、开发区防洪保护圈4.36km、寺前防洪保护圈2.05km、汨罗江4.65km;铺设截污管网14.23km,其中:杨安桥防洪保护圈3.25km、老城区防洪保护圈1.68km、开发区防洪保护圈3.20km、甲山河防洪保护圈2.20km、寺前防洪保护圈1.9km、大众片防洪保护圈2.00km;

1.3.4、江口大坝整险工程:项目对江口大坝坝体、溢洪道、消能池、冲沙闸、通航建筑物除险加固,对发电厂房维修改造,更换发电机组4*1000w。

1.4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

1.5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91460.30万元。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16]0331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DPJCGZB2016-020

4、采购范围

4.1本次采购范围为平江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设计和建设投资人采购。成交后,由投资者负责整体建设,投资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用地的全部征收拆迁费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及项目的建设费用、税费、贷款利息等;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并在期满后,由“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再由平江县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接收机构接收。

5、合作期限:政府购买服务费支付期限不超过30年。

6、回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

7、中标人负责融资不少于6亿元,并负责还本付息。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项目采购文件为准。

三、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平江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平江县人民政府及其委托的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3.项目名称:平江县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且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且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须在环保、司法及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资者,资格预审先采用合格制确定初步入围单位,当初步入围单位大于3家时,邀请全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2.经审查,初步入围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申请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6年09月18日至2016年09月2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平江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江县人民政府         

地   址:平江县城关镇

联 系 人:杨玉

电   话:1508097905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岳阳市金鹗中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  系 人:李烽

电    话:1517306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