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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日期:2023-11-24 10:28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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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江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指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提请20231117日平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县审计局局长张廉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平江县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平江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对审计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结果。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要求,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压实部门责任,对标对表,用心用力,从严从快,真改实改。被审计单位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问题、责任、时间清单,确保问题整改高站位、高标准、高速度。

截至1031,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7个问题,已整改18个,部分整改或持续整改9个4条审计建议均已采纳。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度县财政局具体组织执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支出年初预算92945.92万元未明确到单位、部门支出预算52684.2万元未细化到项目”的问题,已整改。上述资金在预算执行时已全部明确、细化到单位和项目,在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时,将严格按文件要求逐步改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

2、关于“未按程序批准增加预算支出169586万元,且部分单位本级预算追加过高”的问题,已整改。一是已将2022年预算追加明细向人大进行了汇报;二是2023年按月向人大汇报预算追加情况;三是严控预算追加事项,执行中确需新增的急需支出,一律先报县人大审定,不在投资计划内的项目建设支出,一律不予安排。

3、关于“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占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67562万元平衡预算”的问题,已整改。通过加大开源抓收力度、推进“三资”运作创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各类新增支出、优化支出结构等措施,将占用的资金逐步消化归位,确保专款专用。

4、关于“预备费动用不当530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预备费5300万元全部用于新冠疫情防控支出,后段将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将预备费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5、关于“部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无预算列支57.65万元、超预算列支511.4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一是严格预算约束,按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二是从用款计划与支付上解决问题,从严把控,防止单位挤占挪用“三公经费”指标和在其他指标中列支“三公经费”。三是坚持厉行节约,杜绝单位突击花钱,从源头上遏制“三公经费”超标等现象。

6、关于“月库款保障系数持续3个月低于0.3”的问题,已整改。2023年加大预算执行监管力度和库款调度,从严控制预算内拨款计划,对财政收支进行精准预测,确保库款保障水平维持正常水平。

7、关于“未按规定清理收回存量资金11039.07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未收回资金大部分为后段需支出的“三保”资金,截止10月底,未收回资金已全部完成支出。

8、关于“存量资金6817.92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且直接列支4101.7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根据2022年决算批复,年末余额2716.2万元已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结余。

9、关于“违规调度财政专户资金2157.1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支付中心违规调度至国库的2114.5万元代管资金已归还;粮食风险基金专户违规调度至国库的42.69万元资金,因该账户没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故将资金调入国库支付;后段将加强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

10、关于“滞压应缴非税收入2797.93万元”的问题,部分整改。截止10月底,财政事务中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970.3万元已上缴国库1453.11万元,余517.19万元未划缴。国库现金管理存款利息收入827.63万元暂未上缴。

11、关于“未按规定方式在湖南平江汇丰村镇银行进行现金管理13746.70万元”的问题,持续整改。正在按计划逐步收回,截止10月底已回收1435.2万元。

12、关于“违规出借财政代管资金33466.74万元”的问题,持续整改。针对出借资金已制定2023年度回收计划,截止10月底,已收回6225.2万元。

(二)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已整改。已于2023年7月12日将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6万元解缴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2、关于“挤占项目资金7.95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已将资金归位使用,在2023年办公经费中列支了相关办案及国防动员支出。

3、关于“违规拨付外单位经费10万元”的问题,已整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使用资金,后段未再出现此类问题。

(三)2021至2022年度政府债券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运营收益低于专项债券利息”的问题,持续整改。(责任单位:高新区、天岳投资集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园区产业从单一项目到项目集群裂变式发展;制定并完善了《湖南天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园区运营管理制度,带动企业良性发展,加强对恶意欠租企业的管理;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园区企业发展。

2、关于“未及时收缴非税收入710.17万元”的问题,部分整改。(责任单位:高新区、天岳投资集团)高新区管委会为每一家企业制定了信息明白卡和催缴通知单,分别与企业制定了年交、季交、月交的租费清收模式,目前已清收并上缴国库238.12万元。天岳投资集团已收回资金148.27万元,暂未上缴国库。

(四)平江县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失业保险金收入6个月未按时归集上解”的问题,已整改。后段已按时归集上解。

2、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款未执行优惠利率,应补收利息11.32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已于2023年5月补收优惠利率利息11.32万元。

3、关于“违规向29名死亡人员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1.59万元”的问题,部分整改。已全部停止发放待遇。多发放待遇需待财政丧葬补助金到位后抵扣追回。

4、关于“违规向6名重新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25万元”的问题,部分整改。截止10月底已追缴多领待遇1.27万元,剩余0.98万元未追缴到位。

(五)平江县2021至2022年度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重复参保”的问题。已整改。后段未再发生此类问题。

2、关于“违规列支非医疗保险支出44.6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后段未再列支此类费用。

(六)平江县2022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管理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挤占挪用公路站场省补专项资金252.59万元”的问题,已整改。(责任单位:长寿镇)已用自有资金弥补了挤占部分公路站场省补专项资金。

2、关于“工程结算315.9万元未按规定报送县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审核,且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9.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责任单位:三阳乡)已于2023年6月送至县财评中心结算审核,10月7日已足额收取项目建设公司质量保证金。

3、关于“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238.57万元”的问题,部分整改。(责任单位:交建投、长寿镇)多计工程款部分已调账,但收缴暂未到位。

4、关于“建设配套资金5538.17万元未到位且未按进度支付工程款2463.78万元,涉及11个项目”的问题,部分整改。(责任单位:城管局、公路建养中心)截止2023年10月底,建设配套资金已到位1570.64万元,已按进度支付1181.64万元。

(七)上年度审计11个未整改问题整改情况

——已整改销号问题3个

1、实有资金账户设置使用中,账户清理不彻底,3个“僵尸”账户未注销(财政局)

2、非税收入预算计划少编报146.87万元,欠收21.07万元(住建局)

3、未建立人才工作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县委组织部)

——部分整改问题8个

1、关于“违规出借财政资金96902.65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已制定2023年度回收计划,截止10月底,已收回13935.41万元。

2、关于“挂账两年以上的代管资金15608.58万元未清理”的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截止10月底,已清理1481万元。

3、关于“部分纳入财政集中核算的临时机构未撤除、账务未归并”的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截止10月底,平江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已完成归并撤销工作,平江县S317龙门至石牛寨工程协调指挥部和平江县茶厂地段旧城建设指挥部未完成归并撤销。

4、关于“编制外人员1945人违规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问题(责任单位:人社局)。县政府已批准同意拨付资金补缴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账户,但资金暂未拨付到位。

5、关于“湖南省审计厅2020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至今有一个未整改到位,金额3295.71万元”的问题(责任单位:人社局)。截止10月底,已整改到位资金2674.66万元,剩余621.05万元未整改。11月9日,县政府已向长寿、加义、向家三个乡镇下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欠缴问题整改督办函,要求在11月30日前缴款到位。

6、关于“国有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1)3家单位资产有账无实466.82万元。梅仙镇:原行政办公用房和住宿用房已拆除重建,计生办房屋已拍卖;各农技站办公用房已于2021年划归乡镇,其余办公用房正在通过国资办理处置手续;环境卫生监督所未整改。

2)14家单位资产未入账核算48099.34万元。童市自然资源所已完成房屋质检报告,待完善手续;三市自然资源所已完成测量、土地确权、房屋质量安全评估鉴定、土地落宗工作,待完善手续;伍市自然资源所正在按历史用地确权发证流程办理。住建局、长寿镇已补登固定资产;瓮江镇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商务粮食局漏登34个铺面已按居民自建房整改要求拆除22个临时铺面,剩余12个铺面已补登账目,办公楼及食堂因无产权证书无法登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④教育局、向家镇、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木金乡、童市镇、汉昌街道办事处等7家单位,由于资产年载过久、原始资料遗失等原因,未整改

7、关于“12家单位资产闲置1015.18万元”的问题

1)卫健局下属8家卫生院资产闲置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①三阳、南江、童市、龙门卫生院闲置资产已移交属地乡镇处置;②三市、浯口卫生院闲置资产属危房,已报废拆除,并办理报废处置手续;③余坪镇卫生院闲置土地房屋由分院及医疗点使用;④梅仙镇卫生院房屋正在拍卖及处置中。(2)商务粮食局、三阳乡、长寿镇、园艺中心、发展和改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江镇、天岳街道办事处、安定镇、童市镇、木金乡等11家单位未整改。

8、关于“55家单位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204948.11万元”的问题

1)卫健局部分已整改、部分正在整改中:岑川镇卫生院、余坪镇卫生院、向家镇卫生院、第二人民医院预计2023年度完成产权登记手续,其余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未整改。(2)市场建设服务中心除中心农贸市场外其他不动产权登记证已办理完成;林业局淤泥、岑川、板江木材检查站和森林消防大队四处房产为农村自建房,属集体土地性质已无法办理产权证;林业执法大楼和林业绿化花园已办理产权登记;加义林业站办公楼新楼和旧楼已由加义镇办理产权登记;(3)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岑川镇、畜牧水产农机事务中心、农广校、水利局、公安局、虹桥镇、加义镇、梅仙镇、三墩乡、三阳乡、上塔市镇、瓮江镇、浯口镇、园艺示范中心、长寿镇、安定镇、龙门镇、南江镇、童市镇、向家镇、汉昌街道办事处、木金乡、三市镇、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党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江起义纪念馆管理处、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库区移民服务中心、老干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联、纪委、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办公室、政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广播电视台、人大办、商务粮食局、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局等45家单位正在整改中,由于产权证资料缺失、人员更替、系统更换等原因,且土地性质年载久远、资产使用年限远远超出报废时间,资产实物已无使用价值,各单位正在积极对接上级相关部门,手续正在办理中。

(八)审计移送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1、移送县纪委监委6起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已立案3起,案件正在办理中;2起线索已查实,其中:2人给予批评教育,1人被收缴违规获取的职务补助;1起线索反映不实。

2、移送县教育局1起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截止2023年5月19日,已督促归还个人借款22万元。县教育局审计股对违规学校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对全县学校进行了违规借款全面排查。

(九)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平江县财政局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资金出借,推动审计成果转化。

1、关于“强化支出规划,严格预算管理”的意见,已采纳。牢固树立预算约束意识,严格执行无计划不支出、无预算不开支,非重大特殊事项不增加单位经费。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大财政把关和纪律监督力度,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关于“强化库款管理,严控资金出借”的意见,已采纳。进一步健全出借资金“借、用、还”相结合的制度,严格遏制预算单位突击花钱等问题,从源头上控制出借资金规模,压实单位还款责任。

3、关于“强化源头治理,严管存量资金”的意见,已采纳。贯彻“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强化预算统筹统编统管力度,对于结转结余资金年终一律收回。

4、关于“重视审计整改,注重成果转化”的意见,已采纳。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大数据系统,提升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水平。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继续抓好监督平台建设,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发挥乡镇就近就地监管优势,防范资金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整改情况看,2022年度同级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中未整改到位问题占33.33%(9个),上年度仍有8个问题未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有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财力不足整改到位难。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很多问题都需要县财政负担,例如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程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但县财政财力紧张,无力负担,导致部分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2、合力不够整改进度慢。审计整改涉及部门单位较多,部分问题如违规出借资金、国有资产账实不符等需多部门联合整改,责任单位“单兵作战”无法取得明显的整改效果,导致整改流于形式。

3、巩固不力屡审屡犯多。部分问题在当年审计后责任单位进行了有效整改,但未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后段工作,导致在下一年度审计又出现同类型问题。

三、审计整改后续工作安排

对以上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局将严格按照《湖南省审计整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挂图作战,整改销号。

1、跟踪督办到位。针对审计整改成立专班,将问题按项目、单位分类,将责任压实到股室、到人,督促责任单位将未整改到位问题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逐步销号。

2、对账销号到位。与财政、国资等部门加强沟通,针对一些往年度问题进一步核实情况,如确系历史原因无法整改的,建议销号处理。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快落实、一抓到底;对已整改的问题强化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

3、巩固转化到位。建立相关制度,强化审计权威,针对长期未整改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清零,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标本兼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奋力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为挺进全省县域经济十强贡献审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