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秋季招生的实施方案

来源:县教育局 2019-07-01 20:34
| | | |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精神,有效化解大班额,缓解“择校热”,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全面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结合城区中小学校学位容量实际,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秩序的通知》(平政办函[2017]94号)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2019年秋季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邓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2019年秋季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的相关工作。

二、2019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政策

(一)初中原则实行对口直升入学政策,实施统招统录

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学籍数据通过“平江县汉昌学区普通中小学入学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平台”),录取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新生,无须再从平台申报。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见2019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附件一)。

(二)小学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原则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特长培训证等任何理由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测试择优选择生源。关爱残疾儿童,学校不得拒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各幼儿园不得承诺与小学入学挂钩。

小学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招生对象分为两类,第一类:城区居民子女,即原《平政办函〔2017〕94号》文件中规定的“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三类;第二类:随迁人员子女,即原《平政办函[2017]94号》文件中规定的“无户无房”类。依据招生范围、分类错峰申报、班额依标、平台审核、依类录取原则进行(2019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一)。

(三)严格执行入学年龄规定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要接受义务教育,家长和学校要保障其按时入学就读。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视其身体情况可适当延缓入学。小学毕业生应按时接受初中教育。

(四)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

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和招生宣传,不得以任何理由举办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五) 严格实施招生入学网络平台申报、审核制度

2019年,城区中小学校的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平台,实施网络平台招生。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小一新生(含回流新生)、中小学插班生都必须经过平台申报审核,实行平台程序操作、痕迹管理,全过程接受县监察委员会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六)严格落实招生工作“部门联审”制度

根据县政府召开的城区中小学校招生部门工作会议精神,通过 “部门联审”,审查资料真实性,相关部门对出示的证明材料、资料的审查结果负责。

(七)严格规范转学插班行为

根据湖南省《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66号)、平江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学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中小学校为落实“基本消除55人以上大班额”政策,将更加严格规范转学插班行为,从严审核办理学籍异动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杜绝因转学插班造成新的大班额。禁止学校在大班额情况下接收转学插班生。

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确需到城区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的中小学插班生,需提供城区学校招生入学证明材料,通过相关审核程序,审核合格后提供转出学校盖章同意转出的学籍异动申请表,报教育局基础教育办批准后落实。

(八)落实教育扶贫,确保易地扶贫安置区子女入读桂花学校

桂花学校要确保洪家段易地扶贫安置区子女顺利入学,加大就读情况的摸底工作,特别是现就读在汉昌学区的一至八年级学生,要在6月25日前完成摸底与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其入学手续按照简单、便捷和集中办理的原则进行。扶贫部门、洪家塅社区和汉昌学区等应在就读名单审核、学籍异动手续办理等方面密切配合,服务到位。

(九)基本解决城区居民子女因居住地在城区内迁移带来的就读不便问题

两所九年一贯制新学校(桂花学校、芙蓉简青学校)建成开学,2019年秋季芙蓉简青学校开设一至七年级、桂花学校开设一至九年级。为基本解决老城区居民子女迁往新城区带来的就读不便,今年实施城区学校秋季学生(不含中小学起始年级学生)跨区域就近入读桂花学校、芙蓉简青学校转学申请,按照城区原就读学校宣传摸底——家长主动申请——填写申请表或招生平台申报——学区审核的程序进行,转学手续从简。非起始年级跨区域转学申报范围:以育才路——新城学校书院西路为界,育才路以南申报桂花学校(接受城区学生二至九年级跨区域转学),育才路以北申报芙蓉简青学校(接受城区学生二至七年级跨区域转学)。6月20日至30日学校宣传摸底,7月6日至7月20日家长通过招生平台进行网络申请,7月30日前审核公布。

三、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

(一)初中新生招生计划:城区6所初中开设58个班,按标准班额50人开班,不得新增大班额。具体计划为:启明中学开设18个班,三阳中学开设20个班,思源实验学校开设8个班,芙蓉简青学校开设6个班,桂花学校开设6个班。二中初中部停招新生。

(二)小学新生招生计划:城区8所小学开设56个班,按标准班额45人开班,不得新增大班额。具体计划为:城北学校开设9个班,汉昌学校开设5个班,启明小学部开设4个班,新城学校开设10个班,三阳明德学校开设8个班,桂花学校开设8个班,思源实验学校开设6个班,芙蓉学校开设6个班。城北学校寄宿部停招新生。

四、2019年秋季城区中小学校招生操作要求与流程

2019年,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通过“招生平台”实施。按照“摸底入库——公示政策、计划——网上报名(分一、二类错峰申报)——学校初审——部门联审——教育局基教办审核——招生公示”的流程操作,招生平台设电脑端和手机端两个入口。

(一)6月份完成数据入库。城区幼儿园大班数据审核摸底后输入平台,作为基础数据。“小升初”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将小学毕业生学籍数据通过“招生平台”录取为对口直升初中学校新生数据,完成初中招生。

(二)7月5日前公示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工作宣传。

(三)小学新生(含回流新生)、中小学插班生申请入学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1、错峰申报审核:

7月5日至7月30日完成第一类(城区居民子女)的申报审核工作,8月1日至20日完成第二类(随迁人员子女)的申报审核工作;

2、网报要求:

(1)申报人了解招生对象分类及提交资料要求:

第一类:城区居民子女,申报时间:7月5日至7月15日;

①入学对象户主的户口簿或房产证至少有一项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户口迁移时间2019年5月1日之前。其子女要求就近就读的需提供户主、父母、子女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与户口簿成员中一致的房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无城区户口的需提供证明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相关佐证材料。

②入学对象户主购买小产权房的,需提供住建局审核并盖章的房产登记证;或提供社区、街村委证明材料(书记签字)、购房协议、购房款收据、户口等至少四项有效票据和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相关佐证资料。

第二类:随迁人员子女,申报时间:8月1日至8月10日;

入学对象户主的户口簿或房产证均不在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内,但进城经商、进城务工一年以上者,其随迁子女就读的需提供居住证。无居住证的经商者需提供工商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无居住证的进城务工者需提供用工单位证明、租住地社区(村)证明、监护人的社保缴费清单(加盖人社局公章)等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相关佐证材料。招生办公室在8月1日前公布可申报学校学位。

(2)申报人了解招生政策后确认一个申报学校,在招生网址www.hcxqbm.com上进行“一人一校”申报。

(3)小一新生。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幼儿园大班学生由监护人登录“招生平台”,根据平台提示,逐项填写、逐项提供证明材料且以照片形式上传。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或房产在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内,但在外县外乡镇就读的学生作为回流新生,通过“回流新生通道”申报审核。

(4)中小学插班生。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确需到城区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的中小学插班生,需同时间、同要求通过“招生平台”的“插班生通道”申报审核(说明:“插班生”是指学生及其监护人的户籍或房产在城区学校的招生范围内,而学生在城区以外学校就读的学生,或因监护人部队转业、工作调动,或因家庭迁移到城区购房入住一年以上等情况,需转学插班到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其中军转干部子女优先安排)。

凡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插班学生申报范围:有寄宿需求的五至九年级学生可申报思源实验学校,其他的以育才路——新城学校书院西路为界,育才路以南申报桂花学校(可接收二至九年级插班生),育才路以北申报芙蓉简青学校(可接收二至七年级插班生)。

(5)在新、老中心城区就读六年级,确需就近转入老城、新城就读的初中新生,范围涵盖中心城区学校(城北、汉昌、新城、三阳明德),跨区域流动到老城区就读的学生申报启明中学;跨区域流动到新城区就读的学生,以育才路——新城学校书院西路为界,育才路以南申报桂花学校,育才路以北申报芙蓉简青学校;需提供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或房产等资料,通过“招生平台”的“新生跨区域转学申请”通道申报、审核确定。

(四)学校审核

1、审核时间:第一类7月16日至25日学校审查,7月26日至27日学校现场审核;第二类8月11日至14日学校审核,有必要入户调查与面审的在8月17日前完成。

2、审核要求:学校管理员在平台上对申报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学校网络审核通过后,系统通知监护人带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申报学校进行面审,逾期未提供相关资料参加面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部门联审

1、联审时间:第一类:7月29日至7月30日;第二类:8月18日至8月19日;

2、审核要求:学校初审后将申报就读信息分类,由招生办公室召集城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部门联审单位,集中对申报信息中的户籍、年龄、房产证明、工商税务证、进城务工证明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招生平台提供学生就读申报资料,由相关部门审核员在部门系统内进行审核,出示审核结论作为招生工作依据。

第一类采取公安部门审核户口、年龄,社区、街(村)委或房产部门审核房产的方案进行;第二类采取学校入户调查,部门审核证件,社区、街村委出具证明(书记签字)的方案进行。

(六)复审确定、平台公示录取名单

1、复审时间:8月20日至23日;

2、复审要求:申报名单通过学校初审、部门联审后,学校招生工作信息资料上传招生办公室再审,再审通过后报请教育局基教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录取名单。

3、超计划处理:当审核通过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或学位富余数时,需学校出具班额调控报告,招生办公室根据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调剂不能完成的启用微机摇号派位程序。

4、审核通过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或招生平台发送的录取信息、户口簿等相关资料,于8月30日到相应学校报名。

5、各学校(幼儿园)应在9月10前公示录取名单,为期不少于三个月。

五、严格规范幼儿园招生

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主动公开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招生计划报学区备案。各幼儿园在接收幼儿时须严格按照要求查看户口、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资料,且如实、详细造具花名册上报招生办公室。

(一)招生政策:各幼儿园应根据平政办函[2017]94号文件规定进行招生,按照就近入学、属地范围原则招收幼儿。严禁恶性竞争、扰乱招生秩序,入读幼儿园不与就读小学挂钩。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城区学校不负责学位。

(二)年龄规定:幼儿园大班和学前班招收年满5周岁幼儿(年龄截为止日期当年8月31日)。

(三)班额规定:原则上大班(学校附设学前班)不得超过35人,中班不得超过30人,小班(托班)不得超过25人;

(四)报名时间:8月29、30日登记审核,9月2日开园开课,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或推后。

(五)备案制度:各幼儿园制定2019年秋季招生方案,7月10日前报汉昌学区招生办公室备案。招生结束后,9月30日前将入园学生花名册纸质稿与电子稿交招生办公室。

六、强化预案,加强宣传,严明纪律

(一)“一校一案”

各学校要按招生文件精神和“一校一案”要求,制订招生工作方案,组织招生工作班子,认真研究招生政策,做好化解大班额、入学资料审查、招生宣传和家长接待等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招生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要在招生入学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就招生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要通过各种渠道对招生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督促改正。

(三)严明招生纪律

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有偿招生,坚决打击售卖名额现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必须带头遵守招生政策。凡被举报违规招生,经查实的,取消相关学生入学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擅自超计划、超范围招生造成班额超标准的、招收不符合条件学生的、利用招生工作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等处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学校,给予目标管理降类甚至否决处理;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幼儿园给予年终考核降类、否决并一律取消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资质。

平江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平江县三阳乡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附件一:2019年秋季平江县城区中小学招生区域


初中

小学

招生区域

启明

中学

城北学校

西街:302-370、416、288、418-458、公安局175#、中医院321#、鞋厂244#、法院440#、工商局7#、交通局286#、西街房产局、环卫所383#;

南街:1-39、273-365、百货公司273-278、食品公司279#、保养厂354#、伞厂332#、潜泵厂365#、电力局364#、新华书店316#、肉食公司287#、饮食公司296#、289#、水利局33#、畜牧局104#、二中(城新村)170#、南街居委会314#、198#;

北街:所有北街户籍、画桥1-12、劳动局122#、水务局123#、税务局158#、人民医院431#、县委会545#、卫生局462#、农行531#、防疫站460#、茶厂1#、原城郊村、富康花园

汉昌学校

东街、城东村、南街(除城北范围外)、碧潭路以北新城区范围以及老城区除城北外的相关企事业单位

小学部

原西街居委会(除城北范围外)、城新村、城西村、城坪村

三阳

中学

新城学校

碧潭路以南、三兴路--道子岭路--育才路沿线以北的新城区范围

三阳明德学校

三兴路--道子岭路--育才路沿线以南、106国道以西的新城区范围(三阳村、井墈社区、百花台社区范围,其中新城学校与桂花学校的招生范围除外)

其他学校

新仁、长冲、上坪、狮岩、平源、甲山、思源小学、苏白(有寄宿要求的)

思源

实验

学校

小学部

画桥社区(除城北范围外)、首家坪社区(含原古城村)、绿池小区、枫树村、北城村、迎瑞村、随迁子女寄宿生

其他学校

北源、北附学校

芙蓉

简青

学校

小学部

大西村、金窝村,新城区北部学生可以选择就读,随迁子女

其他

西岸学校,随迁子女

桂花

学校

小学部

天岳大道以西至汨罗江、以南至平源、苏白招生区域界,具体范围:天岳村(含天岳新村安置区)、洪家塅社区(含水岸财富、广电文苑、碧桂园、爱琴海岸、洪家塅安置区)、寺前社区(含鲁肃山安置区)、平江职校、天力城。大桥东路以南三阳村范围内的学生可选择就读。随迁子女

其他

苏白学校,随迁子女

二中

初中部

2019年秋季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