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龙门镇集镇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

来源:工程科 2020-11-25 14:26
| | |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江县龙门镇集镇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已由平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20】40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江县龙门镇集镇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

2建设地点:平江县龙门镇

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平江县龙门镇集镇雨污分流改造(EPC)项目,本工程雨污分流管网总长度为8157m,附属构筑物有一体式化粪池、隔油池及沉泥井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初步设计和实际工程量为准)。总投资约1200万元。

4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主要包括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采购、施工等中标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和雨污分流效果及收集率全面负责

5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采购部分(含安装、调试)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3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符合《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

4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2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拟任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36个月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

投标人(联合体任何一方)近三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30万元的污水处理管网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含污水管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30万元的污水处理管网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含污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或者承担过单项投资金额在530万元的污水处理管网工程(或污水处理厂含污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

注:设计业绩应当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还应提供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仟元整(125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22312时0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或保险保函投保成功时间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3、缴纳方式:货币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

货币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在网上可自行选择保证金专户银行账户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具有投标资格有意参加投标的,须在请于2020年1125日到2020年12217时00分前获取该子账号)

①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投标人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才能完成登入及后续操作)。

②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转出),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电子保函①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保险方式的,由保险公司开具投标保证保险的采用电子保险保单形式,投标人应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线上办理投保手续;

②投标人可通过银行一般户、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支付保费,完成投标保证金提交;

③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操作流程详见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

④使用电子保函的,需在请于2020年1125日到2020年12217时00分前选定电子保函作为保证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制度。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自主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投标人须先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及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只支持网银支付。本项目只有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才有资格生成投标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

4 CA数字证书办理,详情请登陆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见“服务指南”中《湖南CA客户在线自助平台操作流程》,按相关程序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相关的修改以及澄清与答疑均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ueyang.gov.cn/)及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投标人应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获取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24930分。

请投标人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ue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3投标人如遇到操作问题,请咨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0730-2966692。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平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0-6284469。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江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30-6571005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桐子岭路178号

联系电话:陈女士

地址:0730-8208918

18570584448